後續擺平麻煩的,還是出錢又出力的林老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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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也算是一種新概念的不打不相識,那天鬧出了一通大事,反倒是把他們之間那尷尬的隔閡給打破了,林長風不止有了進後台的特權,還有了去戲班子大院拜訪過夜的特權。
當然了,每次帶去的禮也是管夠的,還托人送過去一副精巧的頭面。
「林長風,你聽了這麼久的戲,怎麼還就只會夸一句漂亮?」
顧譚風難得的有些無奈,熟絡之後,他發覺林長風這人真是看著人模人樣的,實際上卻沒多少欣賞藝術的細胞。
「那顧老闆確實扮相漂亮不是?」
偏偏他每次這樣說又會把顧譚風給逗笑。
唱戲的人盼望著遇見一個懂戲的人,但遇不上也沒有多大的問題,顧譚風將這一切都看的很鬆,他瞧著林長風,無一不是好的,有錢又能打,哪怕聽不明白戲也一定到場支持。
「真是冤家。」
每次這樣嘴上抱怨,可若是排了新戲,顧譚風卻是再怎麼累都要先給林長風演上一回看看,他嘴上說著是為了讓林長風包那看台包的划算,實際上想著什麼,他自己也清楚。
原該是兩個世界裡的人,卻又誤打誤撞的湊到了一起去。
就是可惜生的時候差得很,生在民國前,卻又沒活到新中國。
民國十六年,林長風三十二歲,他出生後留過不好看的長辮子,卻也乾脆利落的剪斷了頭髮,體體面面的換上了貴价的服裝,當了十多年的苦力,再當了十多年的商人,他怎麼算都覺得自己不虧。
這世道對他有好有壞,但真的算起來,還是好的更多。
人們都想逃到外面去,到南邊去,又或者是去國外避避風頭,但林長風沒想過要走,他也沒那個必要走,要是人人都想著自保,那就真的什麼都不剩下了。
可他卻也幫著想走的人離開,其中就有顧譚風的戲班子,他們麻利的整理著東西要去逃難,顧譚風也知道路上必定會遭遇分離,可他卻也執拗的站在林長風面前問他為什麼不一起走。
「我生在這長在這,哪有把家丟下的道理。」
林長風將自己積蓄的大半都給了顧譚風,讓他日後尋個新的地方,繼續帶著戲班子好好過日子,錢永遠都是最必要的東西。
「你跟我一起走。」
顧譚風卻也整個人犯了倔,緊緊抓著林長風不鬆手。
「下次吧,顧老闆,下一次見面,我一定和你走的遠遠的。」
但林長風卻沒同先前一樣顧譚風說什麼都點頭。
他們相識在民國十五年的秋日,分別時還未等到春日,林長風這輩子幾乎不騙人,為數不多的欺騙都說給了顧譚風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