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爽笑笑,和應晴乾杯。
「北熊的事,我和劉放說了。」
應晴告訴黎爽,消息已發。
「他怎麼回的?」
「還沒回。不過七不離八。」
應晴想起,她離職前三個月,劉放曾經很高調地換過一回車。
將30多萬的凌志換成了50多萬的奧迪。
「對男人來說,換車又不是啥稀奇事兒。」
黎爽提醒應晴,男人對車的態度,差不多就是他們對女人的態度。
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。
但應晴卻理性分析出一個結論:「我聽人說,之前他那個車開了快7年。劉放也幾次在公開場合說過:車不過就是個代步工具。他竟然能這麼急著換掉7年開熟悉了的座駕,我分析下來只有兩種可能——」
黎爽咬著筷子頭,思索著接話:「一種是這錢來得太容易;另一種就是這錢太危險,必須迅速花出去,才安心!」
黎爽抬起頭,看見了應晴堅定的眼神。
這一個月半眠不休愁腸百結的日夜,終於將迷迷糊糊的應晴給鍛打醒了!
她現在很肯定,當初買賣數據,劉放不光是始作俑者,還肯定拿了大頭。
驗證這一切的方法,就是他的回覆。
「滴!滴!」
應晴的手機恰巧亮了。
她劃開一看,什麼都沒說,只是深深嘆了口氣,然後就將屏幕推給黎爽。
黎爽看了一眼,有些訝異:「這麼輕鬆就搞定了?」
應晴埋頭猛攪了攪飯。
她不知道黎爽說的這個輕鬆,是開玩笑還是真心的。
「和當初他們把我弄走一樣輕鬆。」應晴道。
黎爽意識到自己失言,忙住了口。
過了一會兒,她給應晴搛了塊魚肚子,道:「晴,你振作一點。你放心!只要我進了北熊,那些人的'好日子'就開始了!以我的『實力』,絕對攪他們個天翻地覆,替你報仇!」
應晴抬起臉,笑笑:「沒那麼嚴重。你不是想上班兒麼,先進去站穩腳跟再說。」
說完,她又像想起什麼時候似的,對黎爽道:「姐!我柜子里那些上班的衣服,如果你不嫌檔次差,就拿去穿吧。你的那些吊帶裙、露臍裝,實在不適合職場。」
應晴心裡早就想好了。
她的這些衣服,怎麼說呢?
當時為了上班,買的時候都挺貴的,但若是真的帶回老家,走在街坊四鄰當中,又會顯得很「裝」。
老鄉的審美,對鬆弛感和休閒風沒有啥太多的理解,他們追捧的依然是五顏六色帶閃鑽的雍容華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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