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對未來美好的描摹,都變成了悲哀的隱喻。
「好啊。」
她提著碎花裙擺,帶著可恥的雀躍,在金紅色的秋日霞光下,踏入布滿原罪的沼澤。
溫雯常常想,如果能再遇到當時的自己,一定在一刻狠狠抽她幾耳光,如若還不聽勸,就乾脆直接弄死她。
在她餘生死咬不放的所有仇恨里,她對自己的怨恨,其實並不比對任何敵人少。
她是真真切切的,想過去死的。
案子發生在三個多月後的年底,那時候溫雯已經跟孫譽文談起戀愛,也意識到他不太對勁了。他一向神秘,話少,不愛分享自己的事情,那段時間更奇怪了些,整天跟丁勇廝混在一起,不僅負責他的吃住,還為他所有開銷買單。
他創作精力突然很旺盛,風格又大變,雖說寫的是情詩,卻透著一股濃熾的狠辣,不僅發表在傳統期刊,在剛興起不久的網絡上也攢了不少讀者。
後來溫雯才知道,孫譽文不是丁勇的偶像,正相反,那惡貫滿盈的丁勇是他的偶像。孫譽文打著藝術創作的旗號,瘋狂迷戀著丁勇變態的犯罪心理和手段,在那些畸形的暴力情緒刺激下寫出令人作嘔的作品。
而他最為得意的,也是後來流傳最廣的那首詩,就是在溫雅被害現場得到的靈感。他雖然沒有參與實施犯罪,但默認,縱容,旁觀,甚至某種程度上,享受其中。
所以他這樣一個反社會人格幫凶,本來就該死的,憑什麼不能判死刑,法律不辦人事,這不公平。
公平的話,你,和我,我們都應該隨著可憐無辜的小雅,和那個槍斃一百遍不足惜的惡魔,一起去死。
但沒想到,先熬不住的,是媽媽。
溫雯的媽媽在目睹了溫雅的死狀後,渾渾噩噩的走出家門,說要去抓兇手,卻踉蹌著,不知是不是故意,掉進一個敞口的井蓋。
溫雯第一個找到媽媽的,井不算深,俯身就看到熟悉的衣角,她想也沒想,立刻跳下去,看到媽媽頭磕在凍得結結實實的冰上,像小雅一樣,鮮血已經凝固,晚了。
她仰頭,看著圓形井蓋上一小片湛藍明亮的天空,撕心裂肺,痛不欲生。
本該是我的。
你們等等我。
是在余凱旋和警方把那兩個殺人犯都抓到後,其實也就隔了不到一周時間,塵埃落定了,她也終於撐不住了。那個念頭已經在她心裡盤旋了好幾天,不是一時衝動,她覺得她活下去的每一天,都無比罪惡。
經過深思熟慮的準備,她提前給爸爸包了桌餃子,又找藉口把盯著她的余凱旋騙走,在夜晚來臨時,吃了頓飽的,換了身新衣服,去石城剛剛竣工的最高的 15 層商業樓。
沒錯,溫雯一開始並沒有想跳河,她另有計劃,實際上她當時準備了三個計劃,都不是跳河,可搞不清楚怎麼回事,那三個計劃統統出了岔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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