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昨兒個晚上,是兒子的生日,她和兒子在家裡等著老黎回來吃飯,六點不回,七點不回,八點也不回,飯菜冷了又熱,熱了又冷,兒子餓得都開始鬧情緒,問她,「媽媽,爸爸到底記不記得今天是我的生日啊?」
她哄兒子說,可能單位有事,爸爸走不開。陪著孩子先吃了飯,然後就跑出來找人。
好嘛,星光廣場沒影子,文化宮也沒影子,她跑到廠里來,廠里看大門的大爺說,老黎六點不到就騎著自行車走了。
她憋了一肚子氣,但是沒找到人,也只能轉頭回家去。到夜裡十二點,老黎才帶著一身酒氣回來,她想問兩句,老黎倒頭就睡,她倒在外衣口袋裡發現了這個小布包。
一看就是女同志的東西!
當天夜裡,她把男人綁了,拿掃帚胡亂打了一通,第二天一早,兒子去上學了,老黎和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「我要離婚!」
她氣得胸口都要爆炸,她這麼些年來伺候老的,照顧小的,對他外面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,他竟然好意思提離婚!
立即就猜出來,外頭那個女的,怕不是和他玩玩那麼簡單,而是想要動真格的。
現在對著許小華,也有些撒氣地道:「既然你撿了,你肯定是知道這是誰的東西,你說!你要是不說,我就當是你的!回頭我鬧到廠里領導那裡去,沒臉的可是你!」
許小華把小布包上的灰拍了拍,好聲好氣地道:「大姐,這確實是我的東西,我來春市之前,我姐姐特地塞給我,保平安的,我本來一直放在身上的,可能昨天早上出門,忘記帶了,或是掉在路上了,我發誓,我沒有把這東西給任何人。」
大姐冷眼看著許小華,哼了一聲道:「你發誓,行啊,你發毒誓,要是你的,你就死爹死媽!」她認定許小華是知道內情的,故意包庇那女人!
許小華本來是準備和她好好說的,見她說這話,立即就來氣道:「就是我的東西,你要是不信,就喊公安來查,你有詛咒爹媽的愛好,我可沒有。」
錢東耀見局面有些僵,出面道:「邱霞,這位小同志確實是京市來的,我上回去京市出差還見過,人家年紀還小呢,好學的很,可不會摻和那些亂七八糟的事,這裡頭肯定有誤會,你別見風就是雨的,真有什麼事,和老黎好好溝通溝通,不然回頭發現鬧錯了,你就這麼鬧到單位來,不是給老黎添事兒嗎?」
這是隱晦地提醒她,別鬧大了,回頭影響了黎先誠的工作。
邱霞聽了這話,眼神微閃了下。這麼會兒,她也稍微冷靜了下來,自己是不準備離婚的,要是真把老黎的工作鬧沒了,家裡怕是就得勒著褲腰帶過日子了。
心裡一時也有些害怕起來,抬手抹了把眼睛道:「錢同志,這也不能怪我啊,老黎昨晚喝得暈乎乎的回來,我又在他身上搜出個這麼東西來,問他,他像個活死人一樣,一點反應都沒有,早上起來,他不僅不搭理我,還說我一天到晚就瞎咧咧。」
張松山也出來打圓場道:「邱大姐,你確實冤枉小許同志了,昨晚上我幫小許搬的宿舍,她一晚上都忙著收拾東西,怕是壓根都沒出單位的大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