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不下咽,稚寧很羨慕薄野能早早離場,猶豫一會,決定速戰速決。
她從口袋裡摸出昨晚的項鍊,怯怯地放到桌子上,「哥哥,這是我昨天扶你回房間的時候,你口袋裡掉出來的,你收好,別再弄丟了。」
這項鍊是他買給他的乖乖女朋友的,她可不敢要。
要是他哪天發現不見了,四處找,追查到昨晚發生了什麼就不好了。
燙手山芋還是早點丟出去的好。
薄瑾屹沒有要接的意思,淡漠睇了一眼,問:「你覺得不好看?」
什麼意思?
他送給女朋友的,跟她覺得好不好看有什麼關係?
稚寧可不敢否定他的審美,「好看,好看的。」
「好看就拿著。」
「啊?」
「啊什麼?不是說好看,你在騙我?」
「沒沒!真覺得好看!」
稚寧沒說謊。
前段時間,有天晚上她睡不著,習慣性逛奢侈品官網助眠,這條項鍊她還被她加過購物車呢。
因為是全球限量版發行,她當時也沒多看,畢竟再眼饞,以她的經濟實力也買不起。
今早躲回自己的房間,她不知該怎麼處理這條項鍊,拿在手裡端詳越看越眼熟,而後才發現它在她的購物車裡躺過。
稚寧腦子轉不過彎,不明白項鍊明明是要給他乖乖女朋友的,為什麼現在又要讓她拿著,難道是覺得她碰過了,弄髒了?
有可能,小說里的霸總多的是有奇奇怪怪的潔癖。
見薄瑾屹不像是在開玩笑,稚寧就坡下驢,「謝謝哥哥。」
她把項鍊放回口袋。
就當是薄瑾屹昨晚撒酒瘋咬她的補償吧,等過兩天風頭過了,倒手一賣,少說賺一半!
稚寧心裡稍稍平衡了些,一想到手裡即將多一筆巨款,喜滋滋的差點笑出聲。
然而一抬頭,喜悅不翼而飛。
只見薄瑾屹一直在看她,四目相對,他說:「喜歡就戴上吧。」
現在?!
稚寧瞳孔地震。
他果然還是不想放過她的脖子嗎?
薄野平白無故發瘋他相信,她的解釋他不信是嗎?
果然還是他們一家人更近!
稚寧心寒極了,腦子飛快琢磨對策。
戴項鍊勢必要露出脖子,薄瑾屹又不瞎,看到吻痕她該怎麼解釋?
昨晚的事他忘得一乾二淨,承認是他弄得肯定不行。
要不推給應珣?
可這種事一問就知道了,如果傳到應珣那,應珣沒做過,勢必會認為她背著他偷人了,那她的舔狗人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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