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在他母親冥誕那天,他們就該退婚的,是他太貪婪、太懦弱,把事情拖到了現在,導致對她的傷害越來越大。
可他必須要保護好阮凝初。
阮凝初的母親照顧他長大,十幾年如一日,不辭辛勞,給了他缺失的母愛和溫暖,這份恩情他必須做出回報。
那次綁架之後,阮凝初就被迫拖進了危險之中,不過一個月,幾經生死險些喪命。
半個月前,明通大廈發生爆炸,如果他沒有及時趕到把阮凝初推開,她當場就會變成一攤碎肉。
推開阮凝初的代價,是他重傷陷入昏迷,也是在那幾天,稚寧被趕出了薄家。
應珣並不覺得,把阮凝初推開救她一命,就可以償還過往的恩和債。
不止最近,從前阮凝初身邊的災禍,也是他帶去的。
真要計較起來,他欠阮凝初的,遠超欠稚寧的。
阮凝初是他曾經喜歡的人,更是他畢生的責任。
阮凝初喜歡他,她想和他在一起。
既然要償還,就該用阮凝初想要的方式。
在阮凝初的生命安全面前,應珣自認為他的個人感情無足輕重。
他只能選擇委屈、對不起稚寧。
而和稚寧分開,好處遠大於壞處。
婚約的解除、他的絕情勢利,可以極大程度上轉移那些想要利用他軟肋威脅他的人,稚寧會安全很多。
這也是他唯一能為她做的。
應珣不敢看稚寧的眼睛,他低著頭,告訴自己,稚寧的生活再壞也不會壞到哪裡去。
她搬出薄家必定只是暫時的,用不了幾天,薄瑾屹就會把她接回去。
再怎麼說,薄瑾屹也養了她那麼多年,極盡寵愛,沉沒成本太高不說,單是這份親情就斬不斷。
直覺告訴應珣,薄瑾屹不會放任稚寧在外吃苦受罪。
而她的餘生,他沒資格插手,更沒資格從她身上獲取幸福。
對於應珣這時不時露出的悲痛表情,稚寧看不懂,十分不理解他為什麼這麼費勁還在演。
她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,無權也無勢,路邊隨便來條狗都能咬她兩口,他直接一腳把她踢開不就好了?
換成她,她必定要踩著他的狗頭,叉腰大笑,一雪前恥!
犯得著裝得好像他多無奈、多不舍?
又當又立的,這難道才是合格演員該有的職業素養?
稚寧想不到其他可能,佩服得想原地給他磕一個。
果然,反派和主角的思維邏輯就是不一樣,反派死於心大話多,主角則成事於秘,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放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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