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完離婚協議書的第二天,她帶著自己壓箱底的存款,牽著遲潛的手就坐上了黃浦江的輪渡。
離別就附著在一毛錢一張的船票上,像一根弦一樣緊繃著,仔細想想又顯得無足輕重。
那一年,遲潛七歲。
黃浦江的水晃啊晃,好像很深,他想,這船要是塌了,船上的人包括他估計一個都跑不掉,全要淹死在這。
黎潮汐仰著脖子,問他怕不怕。
遲潛沒什麼感覺,只是問她他們要去哪裡。
「小潛,我告訴你,我要甩了你爸,你跟著我,我不會讓你吃苦。」
「你跟著他,你一定會吃苦。」
遲潛雖然小,但他天然就比周圍的小孩更加早慧,也知道離婚是什麼概念。
遲譽並不怎麼關心他,能跟著母親,他沒什麼抗拒的情緒。
他扶著欄杆,江上的風吹的他小臉緊皺,「哦,媽媽,那你一個人可以嗎?」
黎潮汐結婚以後就一直和遲譽一起經營著一家水果店,她走以後,水果店就留給了他,也就是說,她現在沒有了生計。
但她不想讓兒子擔心,於是再開口,話已經變得篤定,:「我可以,我就算去端盤子洗碗,咱倆也能過下去。」
「你會很辛苦吧。」
「小潛,我告訴你,路辛苦一點沒什麼,人苦才是真的苦。」
「我前半生里,沒有哪一刻覺得現在做的選擇這麼對過。」
聽不懂。
遲潛轉過頭自顧自去看江水去了。
黎潮汐也不管他,她的這個兒子跟他們夫妻倆誰都不像,他們夫妻倆都是急脾氣,一言不合都是要拿刀干架的,摔鍋摔碗常有的事,他每次在旁邊看著不哭也不鬧,不像別的小孩父母吵架就傷心的不得了,一會兒要媽媽一會兒要爸爸。
遲譽也因此很不喜歡他,這個虛偽的男人,連自己的兒子都不愛,想當父親就假裝在孩子面前威嚴幾下,過幾把父親的癮,可把她噁心透了。
真不知道當初自己怎麼就瞎了眼了被他迷惑嫁給了他。
她十月懷胎辛苦生下來的崽,他就把他當玩具,自己一腳踹了他也是應該的,最好把他踹到黃浦江里淹死了再也爬不起來。
想到這裡,遲潛卻忽然拽了拽她的袖子,語氣多了一些激動,不再那麼平淡,「媽媽你看,那裡飛了幾隻鳥。」
黎潮汐愣了愣,又摸摸他的頭,心裡有了些許安慰。
她兒子很好。
又聰明又乖巧還很喜歡鳥。
她會把他養大的,一個人她也可以。
黎潮汐聯繫的住所在和諧新村最深的一個院子裡面,北場64號,他們穿過一堆又一堆亂麻的電線又問了好幾個路人才終於找到位置。
這是一家類似四合院樣式的的房子,但又不完全像,它比一般的四合院要高出不少,估計還有幾間二樓,院子卻不大,又是晾衣服架,又是堆了一堆亂七八糟的雜物,原本就擁擠的也越發顯得很狹小逼仄。
遲潛看到旁邊一本落到水坑裡浸的快化了的筆記本,忍不住皺皺眉頭,悄悄挪了挪腳,他有些潔癖,不想讓髒東西碰到他的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