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开门,她暗暗蹙眉。
沈冬绪的家很大,也很空,布置的未免简洁得太过了些。除了必要的家具,几乎没有多余的装饰。
“右边第二层有双女士拖鞋。”沈冬绪很快换好鞋,他用眼神指明鞋柜所在的位置,而后走到复式客厅里侧,把食物放在圆形餐桌上。
付絮蹲下身,依言翻找。
沈冬绪一个独居的单身汉,家里竟然准备了女人的鞋子。
她不知怎么地叹了口气,坐在鞋柜中央的坐榻上,套上那双粉色拖鞋,刚好是她的尺码。
她的脚在同等身高的女人中算小的,看起来,她和他的前女友还蛮有缘分。
室内骤亮,沈冬绪打开了头顶的水晶灯,他的视线掠过她裸露出的皙白脚踝,“厨房在吧台后面,炊具一应俱全。找不到东西不要问我,我从来没使用过它们。”
付絮刚要点头,他又补充道:“我去二楼泡澡,大概得二十分钟左右。”他的尾音有一个奇异的停顿,“你想一起吗?”
付絮心里早已经瞠目结舌了,她努力维持着表情不要崩坏,惊疑不定的望着男人。
沈冬绪扬起一个弧度颇深的笑容,“开玩笑的。”
说完这句话,他背过身,延着旋转楼梯步上二楼。
付絮发觉样貌优越的人确实是有特权的,比如她现在被这人占了口头便宜,竟然生不起气。
这个观念很不可取,必须纠正。
她一面自我反省,一面趿拉着拖鞋,把菜拎进厨房,准备大干一场。
付絮其实不喜欢做饭,她在原生家庭中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,直到进了霍城予的公司,看着这个男人一天天喝坏自己的胃,厨艺才不得不被磨炼出来。
顾及到沈冬绪的口味偏淡,她做的是清汤锅底。猪骨洗净焯水,去掉血沫,冷水锅煮四十分钟,为了提鲜,又放进了一些鸡肉和鸭肉。最后将汤倒入高压锅,加入香料。
看好时间,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,准备配一两个蘸料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