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,无声地摇头,快步离开。
当病房门被合上,秦轩文才慢慢抬起眼皮,落在视网膜上的是大片惨淡的白,像是替他祭奠死去的孩子。
他再一次捂住小腹。
很奇怪,当初得知体内有了一个小生命时,他并未感到高兴,甚至连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。
仿佛这个孩子不是礼物,而是负担。
可不就是负担吗?
雇佣兵是一群用命赚钱的杀人机器,他好不容易从尸山血海中爬到了顶端,成为“孤鹰”中数一数二的精英,这副身体是他本钱,是他的一切。
而三个月前,这副身体里居然开始孕育新的生命。
他的第一反应是“拿掉”。
楚臻当即面色一沉,而俞医生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,“你不要命了?”
他知道俞医生为什么这么说。
他是个异类,是个怪胎——当然并非天生如此。
他身为男人,却能够怀孕生子。但对女性来说相对容易的事,于他而言却是艰难至极。
打胎会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,虽然不至于真要了他的命,却总归是一场灾难。
“难道我要将它生下来?”他冷漠道:“我不需要它,它的存在会拖住我的脚步。趁它现在还小,把它拿了吧。”
俞医生与楚臻商量了整整一宿,罗列出最坏的可能,最终由楚臻告诉他,这个孩子不能拿掉。
“别的事你不用操心,安心等待孩子出生就行。”
“我能‘安静等待’吗?”他淡淡地问:“如果柏先生需要我出任务,我怎么隐瞒?”
楚臻道:“我是你的队长,你接什么样的任务,什么时候接任务,由我说了算。”
他沉默下来,像是有了几分心灵感应,未再坚持打胎。
这三个月里,他从未察觉到腹中胎儿的重要,自始至终将它看做麻烦。
可如今,孩子真的没了,空落感与虚无感却几乎令他透不过气。
是他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孩子。
这次任务,他本不用执行。
他是“孤鹰”一队的成员,按理应接受队长楚臻的安排,但柏先生的要求,他根本无从拒绝。
那个男人唇角永远带着漫不经心的笑,文质优雅,一双黑沉的眸子看向他的时候,他的防备、伪装全都卸了去。
“去保护一个人。”柏先生将一份资料交给他。
他垂眸一看,双眉极浅地皱了皱。
资料上的人美得难辨性别,是某臭名昭著军火商家的少子,亦是柏先生近日最为宠爱的枕边人。
做军火买卖,难免惹上杀身之祸,这位少子虽然并未沾手家中生意,但据说颇得长辈喜爱,平白无故便拉满一身仇恨,前阵子险些丢了性命。
柏先生为美人出手,倒是在情理之中。
但他不明白,柏先生为什么要让自己去。
“孤鹰”精通护卫的人不少,而他更擅长的却是暗杀、突袭,浑身沾满了血。只为保护一个人就将他派出去,这未免有些……
大材小用。
可转念一想,却只好暗自苦笑。
那位美人是柏先生宠爱的人,别说将他派去“护驾”,就是派出整个“孤鹰”一队,也没什么好奇怪。
人与人是有地位差距的,他与那位美人,就有如云泥。
“是。”他应了下来,心中有几分忐忑。
倒不是担心无法完成任务,而是怕柏先生对他提出别的要求。
比如承丨欢。
他如今的身体,已经不方便行事了。
而柏先生似乎对他全无兴致,摆了摆手,让他退下。
他松一口气,一方面感到庆幸,另一方面又十分消沉。
楚臻令他待在t国的基地静养,他接到柏先生的消息后,秘密离开基地,驾越野车乘直升机,奔波十二个小时才风尘仆仆来到柏先生面前。
而柏先生让他做的,是去保护他的“情敌”。
也许不该将美人称作“情敌”,因为他不配。
于柏先生而言,他首先是“孤鹰”最锋利的刀,然后才是偶尔解闷的床丨伴,连“情人”都够不上,何谈与谁成为“情敌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