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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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脸颊火速发烫,他侧过身说:“柏先生,我没事,等会儿抹个药酒就好。”

“又不听话?”

柏云孤一句几乎不带情绪的话,就让他周身酥麻。

他低下头,慢吞吞地解开纽扣,脱下衬衣。

里面还有一件背心,但右肩的伤已经遮不住。

淤血呈点状分布,青黑泛红,足有成年人手那么大一片。

没了布料的覆盖,伤处似乎变得敏感,连目光都能察觉到。

他知道淤血伤看上去很恐怖,不愿让柏先生盯着看,正想将衣服穿回去,已经有人送来药酒。

“去沙发上趴着。”柏云孤说。

他看了看来人,以为对方将为自己上药,于是乖顺地趴在沙发上。

不料柏先生却接过药酒,坐在他腰边。

他眼含诧异,“柏先生,您……”

“我怎么?”柏云孤说,“我不能给你抹药酒?”

“不是!”您当然能!

柏云孤笑了笑,往他裸丨露着的腰身上一按,“别动。”

药酒的气味非常浓郁,刺激着神经,他大气不愿出,屏气凝神感受着肩上手指的碰触,恨不得将所有感觉都集中在那一处。

柏先生身份尊贵,手指却并不细腻,生着和“孤鹰”队员们相似的枪茧,摩挲在皮肤上有种粗粝的压迫感。

若要论使枪,没多少人是柏先生的对手——身为柏先生放在身边的人,他对此再清楚不过。这些年柏先生不怎么玩枪,只是因为没有必要。

上药的时间太过短暂,他简直意犹未尽,在手指从肩头离开时,竟是本能地弓起肩背,想再讨要些许抚丨慰。

柏云孤未让他得逞,擦了擦手指,“起来收拾一下,一会儿有个晚宴,你同我一起去。”

“是。”他立即翻身,迅速披上衬衣,系扣子时却摸到了残留的线头。

柏云孤看着他窘迫的模样,唇角略一勾,似乎心情不错。

他很快将自己收拾妥帖,唯有领带拽在手里。

二十岁的男人,说小不小,说成熟也没多成熟。身板撑得起最考究的西服,双手玩得转最骇人的重狙,却系不好一条领带。

迎着柏先生玩味的目光,他下意识将手往后挪,领带在手中团了又团。

“不会系领带?”柏云孤低笑着问。

“会。”他挺着胸丨脯,“会的,早就学会了。”

“那为什么不系?”

“您不是让我去换衬衣吗?现在系了也会摘,等会儿换了我再系。”

柏云孤轻嗤,“你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。”

他不明就里,“什么?”

“上次你在我这儿欠的罚,好像还没有兑现。”柏云孤说:“撒谎成性,不挨鞭子不长记性,是不是?”

他愣住,手一松,领带掉到了地上。

“这是别人的地盘,暂时记着。”柏云孤在他红得厉害的脸颊上拍了拍,“回去之后,你自个儿挑根鞭子。”

第十四章 枪在咽喉

军火商的晚宴不同于寻常富豪的宴会,与会者并非全都西装革履,多的是衣着随意的宾客。

游轮的中央大厅里,甚至随处可见手持自动步枪巡逻的保镖。

助兴的美人也更加“野性”,不分男女,个个着装暴丨露,举止奔放,有的被当众撕掉了遮羞布,有的浑身已经被贴满钞票。

柏云孤一袭荒漠迷彩,脸上带着极淡的笑,比紧紧跟随他、身穿深灰色礼服的秦轩文更像雇佣兵。

他这一套装扮在晚宴里不算稀奇,但穿在他身上,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。

“孤鹰”雇佣兵团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,不仅是因为其队员作战力极为强悍,更因为柏云孤本人就是最可怖的杀手。“孤鹰”之名由他而来,一直以来,他都是“孤鹰”猎猎作响的战旗。

不过最近几年,他出现在人前时要么一身休闲装,要么笔挺的西装,资历尚浅的人几乎没有见过他穿作战服的样子。

晚宴开始之后,他才姗姗来迟,从容不迫,即便被所有人注视,也分毫不乱,好似本就该是这场晚宴的中心。

秦轩文却淡定不下来。

倒不是怯场,而是心中小鹿乱撞。

旁人想不到柏先生会穿荒漠迷彩出席,他也没想到。

离开擂台贵宾席后,他先去休息室,换衣整理,匆匆收拾完毕,立即赶去柏先生的房间。房门打开,他愣在原地,半天没挪动步子。

“柏,柏先生……”

如果说穿西装的柏先生有种强大而冷清的压迫力,那么身着征衣的柏云孤就令人畏惧、臣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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