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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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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舒华听话的收回视线,老实干活。

没一会儿,院外响起了一个稍显陌生的声音,“小妹在家吗,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挖野荞?”

还没听出这个声音是谁,叶舒华已经迫不及待从凳子上跳起来了,“要去的,等我一下呀。”

王翠芬见状横了她一眼,但到底没反对,只是提醒道:“去换双旧鞋,把厨房的篮子拿上,既然要去挖野荞,动作就麻利点,多挖点回来,煮稀饭炒鸡蛋都好吃。”

叶舒华以为所谓的野荞,就跟上辈子学校展开的“忆苦思甜”活动时,食堂给他们的野菜一样,味道又苦又粗,咽下去都费劲,所以对她娘嘴里的“好吃”就不抱希望了,但是能出去玩还是很期待的,依然很兴奋把缝到一半的衣服扔下,转身回屋换鞋找菜篮子。

等叶小妹兴冲冲带着装备出来,向她发出邀请的“小伙伴”正在院子里跟王翠芬聊起来了,只听见这个笑起来很甜的圆脸姑娘笑着对王翠芬道:“小婶,奶奶说小妹整天不出门,也不知道在家玩什么,让我特意叫上她一起,免得在家人都坐懒了。”

“秀红姐!”叶舒华很欢快的朝她们跑过去,看到人她就想起来了,叶大伯家的堂姐,比叶小妹大一岁,今年上半年结婚,前两天刚回娘家小住的。

虽然叶小妹跟堂姐们不太熟悉,但是自家亲戚总比跟外人玩来得轻松放心,叶舒华心情更好了,注意力全放在堂姐身上,倒是把她的话忽略得一干二净。

不过叶秀红这话也不是说给叶小妹一个人听的,小婶能听懂她的意思也不错。

王翠芬同志这么聪明的人,当然听懂了,孩子他们奶奶这是服软了,向小妹示好呢。王翠芬一时间既得意又不屑,不屑是知道婆婆这么示好,是因为小妹得到了她爹的重视,这老太太对她们母女不待见了十几年,现在态度倒是变得快,还真是见风使舵。

因为这一出,王翠芬更是坚定了远离婆婆的决定,和长了双势利眼的老太太较劲,还不如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呢。

不过王翠芬跟叶大伯母关系还不错,早年叶大姐跟着奶奶生活,大伯母也没少关照过,王翠芬自然记这份好;加上大伯母跟叶奶奶一个屋檐下,经常起摩擦,妯娌两正好凑一起吐槽吐槽婆婆,都觉得挺自在,感情也就很不错了。

所以王翠芬对于叶奶奶彻底冷了心,却没有就此冷落叶秀红,依然很热情招呼着侄女,还拉着她嘱咐晚上和小妹一起来吃饭。

叶秀红当然是婉拒了小婶的热情,拉着叶舒华逃也似的离开叶家院子。

下午三点多,阳光灿烂却不刺眼,叶秀红主动挽着叶舒华,姐妹俩亲亲热热的朝村口走去。

叶秀红是新嫁娘,大概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婆家待过,才知道娘家的日子有多自在,以至于难得回趟娘家,看处处都顺眼了,连带着印象中娇气不讨喜的小堂妹,也变得可爱又漂亮、让她忍不住想亲近亲近了。

想到叶小妹以前的性子,叶秀红便有些好奇的问:“小妹,我这次回来,听到我娘她们说你现在长大了变文静了,也不出来串门儿了,整天在家干什么呢?”

好似队里人人都这么说,以前的叶小妹究竟是有多爱串门?叶舒华就很郁闷,“我也想出去玩,可是每天洗衣做饭,还要带大宝,哪来的功夫去串门?”

“现在农闲,小婶她们都在家,应该不用你做饭带孩子了吧?”

“那倒不用。”叶舒华都快自闭了,“所以我娘现在天天盯着我缝衣服。”

因为叶舒华没说她最开始连针线都不会拿,叶秀红就以为就跟她嫁人前的“集中训练”一样,确实很繁琐,但还是被叶小妹夸张的表情都得“噗嗤”一笑,笑完才安慰道:“女孩子嘛,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。”

叶舒华“嗯嗯”点头,不太想继续这类沉重的话题,便主动打听起来:“秀红姐怎么回来了?准备在家住多久?”

叶秀红摸了摸肚子,笑道:“我娘说队里杀了年猪,让我回来吃肉的。反正也没什么活儿,年前我就一直在娘家了。”

大伯母这么说只是个借口接闺女回家养胎。

这是叶秀红怀的第二胎,第一个因为小两口没经验,刚发现怀上时就流掉了,大伯母便不那么信任亲家母了,趁着农闲时节,干脆把已经满三个月的闺女接回来亲自照顾。

叶秀红可不是真回娘家来吃肉的,就算大伯母舍得好东西,几个哥哥嫂子也不答应,嫁出去的小姑子回娘家吃他们住他们的,还要吃金贵的猪肉,这么大脸吗?

叶大伯家的猪肉,其实也跟叶舒华家一样,当天就处理好挂起来腌制了,叶秀红也就吃了点猪大肠油渣之类的“肉”。

不过哪怕是回娘家吃糠咽菜,她都更愿意在娘家待着,至少心里舒坦自在,所以回答叶舒华的好奇时,叶秀红脸上便带着全然幸福的笑容。叶舒华自然信以为真了,眼神刷的一亮,她突然想起王翠芬同志上次跟她抱怨叶大姐老不回娘家的事了。

大伯母真是机智——只要有肉吃,不怕嫁出去的闺女不爱回娘家。

叶舒华决定回家也要跟她娘分享这个操作。

可惜她们知道的晚了点,猪肉都已经被腌起来了,叶大姐近期恐怕没这个口福。不过大哥他们说了,从最近一直到过年,队长父亲会组织青壮年进山打野味,他们生产队人手够足,运气好说不定能扛两头野猪回来分,就算运气实在太差,也还是能抓些野鸡野兔回来打牙祭了。

叶舒华琢磨了一下,这个很有搞头,因为由队长父亲带头,大哥二哥又是人高马大的汉子,达到的猎物肯定先由着他们家挑。

想想上辈子都难得吃的野味,才吃完烤猪蹄不久的叶舒华都忍不住咽口水了,她就不信到时候把消息带给叶大姐,对方能扛得住诱惑坚持不回来!

叶舒华这一次这么积极,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真的是其次,主要还是希望她娘能够高兴一点。

说得现实一点,穿越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,如果没有她娘近乎纵容的关心和宠爱,叶舒华的日子绝对没有这么轻松,还有功夫满脑子想如何骗吃骗喝?恐怕每天饿着肚子做忙不完的事才是这个年代的正确打开方式。

从感性的角度,叶舒华从小到大从父母那里缺失的温暖和关爱,王翠芬都一次性给足了,话不多却默默对她好的队长父亲和三个妹控式的傻哥哥,那就是买一送一,意外的惊喜。

现在的叶舒华有这么多人宠爱着,当然已经不缺爱了,她不再烦恼别的小朋友都有的东西为什么她没有,于是唯一的烦恼就变成了今天能不能吃上肉。

真特么人间真实_(:3j∠)_

总之,王翠芬、队长父亲和傻哥哥们对她好,叶舒华不是没心没肺的人,有机会也会想回报他们,只不过她现在一穷二白,大部分时候只能当被投喂的那一个。

堂姐妹热聊间,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,“小妹?”

叶舒华停下脚步回头,就看到顶着一头阳光冲她微笑的宋大哥,真是赏心悦目啊,叶小妹难得露出了花痴的笑容:“宋大哥,你怎么在这儿?”

大概是看到她们有两个人,不用特意避嫌了,宋清徽才继续上前,在距离她们一步之外停下,刚好和叶舒华面对面,温和的打招呼,“你们这是去哪?”

“我跟秀红姐去挖野荞。”叶舒华自然的发出邀请,“宋大哥要一起吗?”

宋清徽还没说话,叶秀红忍不住捅了捅傻呼呼的小堂妹,提醒道:“小妹。”

挖野菜这种活儿自然没有让男人去的道理,哪怕宋知青还没成家,也不用他亲自去挖野菜,他们那些知青听说一起吃的,女知青负责做饭,男同志就负责挑水劈柴这些体力活,所以挖野荞当然也是女知青去挖的。

叶舒华脑子里就没这根筋,毕竟她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,让男人挖野菜算什么,男人还得洗衣做饭伺候女朋友呢,多新鲜啊!理所当然没听懂堂姐的暗示,于是宋清徽只能看着叶小妹茫然的眼神解释道:“我还有点事,就不跟你们去了。”

这下叶小妹终于懂了,自认为善解人意、在别人眼里却是迫不及待的挥手道:“那宋大哥去忙吧,我们也要走了~”

叶秀红听了都想叹气,小叔小婶都是大家都夸的聪明人,怎么就把堂妹养得这么傻,没半点心眼。她之前看小妹和宋知青热络的样子,还以为他们有什么情况呢,当然她现在看懂了,宋知青在队里其他姑娘和女知青眼里是不可多得金龟婿,在小妹眼里就是个熟人而已,她根本没那么多心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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