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王说了这一番话,自然没有人胆敢反驳他。周清赢了比试,不止保住了宣炉,还护住了周家香铺几十年的名声,委实不易。
周父笑得合不拢嘴,拉着席氏的手,哑声赞叹,“清儿调香的天赋着实不差,多亏了夫人悉心教导,才能有今日。”
周良玉虽成了探花,如今也入了翰林,但周父心里头一直存有遗憾,生怕经营数年的香铺无人继承,但方才见到女儿的手艺,他彻底改变了想法,无论清儿是否改嫁,将来都可以接手店面,女儿家的手艺不必男子差,又何必拘泥于世俗的观念?
“比试前定下了彩头,原氏拿出鎏金博山炉,此刻也该将香器交出来了。”齐王面带笑意的开口。
原涵身边跟着个丫鬟,不情不愿的将木匣送到周家人跟前,她实在是不明白,原姨娘怎么会输,明明桂婆婆比兰婆婆气色好多了,偏偏那个干瘦的老虔婆能下地行走......大小姐对姨娘寄予厚望,为了这场比试耗费了不知多少精力,这会儿赔了夫人又折兵,心里头肯定不会舒坦。
第69章 纳采
鎏金博山炉是不逊于宣炉的绝品香器, 以前周清只闻其名, 从未见过实物, 但此时此刻, 价值连城的珍宝就放在小小的木匣之中,她却没有心思查看。
脑海中不断思量着原涵的话,秀眉越皱越紧。
诸位宾客都是过来凑热闹的,如今纷纷离开了聚仙楼, 周清怀里抱着木匣, 杏眼紧紧盯着那道纤细的背影。
原涵是江南人氏,身量本就纤细,最近又消瘦了不少,穿着宽松的裙衫, 风一吹, 更显的骨瘦形销,看来她在宁府的日子并不好过。
周清不由摇头,上了马车后, 她将暗色的匣子打开,眼见雕刻精致的博山形炉盖, 她暗暗赞叹,只觉得前朝的匠人当真是巧思,不止打造出这些名器, 还能做出香薰球那等精致的物件。
细腻指腹轻轻摩挲着炉身, 她哑声发问, “爹爹, 方才原姨娘让女儿将博山炉交给指挥使,这是何意?”
周父浸淫香道多年,对品相绝佳的香器无比珍惜,但博山炉本就不属于周家,是千山的心爱之物,强行留下也没甚意思,还不如依照原涵的嘱咐,将此物送到镇抚司中。
“等指挥使再来香铺时,将香炉交给他便是,先前家里只有宣炉,都被刘兆曲那等小人惦记着,他利用银钱美色把王鲁收买,就是为了将香器夺走,还险些害了你的性命,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,由此可见,留下博山炉并非好事。”
周父低头端量着香炉,眼底透着浓浓不舍,但做下的决定却不会更改。在他看来,宝物虽好,却永远比不过血脉至亲。
周清缓缓颔首,也算是应下此事。她想起谢崇说过的话,这人在比试之后,便要过来提亲,若是父亲不同意这桩婚事,该如何是好?越想越是紧张,除此之外,还隐隐生出了几分欣喜。
抬眸看着交谈的爹娘,她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,脑海中浮现出那张刚毅俊美的面庞,轮廓深邃,似斧凿刀刻一般。
方才谢崇也出现在聚仙楼,但由于人多眼杂的缘故,他并没有上前,也不知何时才能过来。
很快马车停在了香铺门口,一家人回到了后院,周清将博山炉放在香房,而后便抱着铮儿,轻轻诱哄着。
孩子最近长开了些,白生生的面颊就跟刚出锅的干粮似的,又软又嫩,只要一看见他,周清整颗心都要化了。上辈子她得了天花,铮儿只活了短短四年,就被罗母生生害死。
罗家人生性狠毒,幸亏她早早和离,否则若因为这帮无足轻重的恶人,拖累了孩子,那她重活一世也没有丝毫的意义。
思及往日痛苦的经历,她眼眶微微泛红,不过悲伤并没有持续太久,很快便被铮儿给打断。
孩子的性情与父母相似,既不爱笑也不爱闹,往日由金桂跟刘婆婆照顾着,他无比乖巧,但在母亲面前却十分活泼,藕节似的胳膊不断挥动着,小嫩手拍了拍周清的胸脯,涎水顺着粉嫩的嘴角流下来,明显是饿了。
周清目光温柔如水,坐在床沿边上,先拿着帕子轻轻擦拭湿润的面颊,然后才将衣衫解开,准备给孩子喂奶,岂料刚喂到一半,门外便出现了一道高大的人影,低沉而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来。
“清儿,是我。”
杏眼陡然瞪得滚圆,周清浑身发颤,说不出的慌乱,她狠狠咬了下舌尖,等心绪平复后,才急声开口,“大人,还请您稍待片刻。”
隔着一层门板,谢崇无法看到房内的情景,但他武艺高强,耳力远胜于常人,听到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,好似衣料摩挲,其中还夹杂着婴孩的哼唧声。
即使尚未成亲,但为了照顾好幼子,谢崇特地找了经验丰富的乳母,询问该如何抚养孩子。细细一想,他便猜出来清儿在做什么。
那条被撕坏的细绸亵裤,此刻还放在箱笼之中。谢崇喉结不住滑动,眸色也越发深沉,只觉得滚滚热意在四肢百骸中不断奔涌,几乎要将他的理智焚烧殆尽。
铮儿刚吃了个半饱,吃食便从眼前飞走了,他不满的哼哼着,圆鼓鼓的脸蛋皱成一团,未长出牙齿的牙床轻轻咬着衣襟,在浅碧色的布料上留下一块块湿痕。
因心绪纷乱的缘故,周清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,她飞快将外衫穿好,深吸一口气,才将房门从里打开。
她低垂着眼,缓缓俯身,“小妇人见过指挥使。”
看着涨红如血的芙面与耳廓,谢崇嘴里发干,恨不得用嘴仔细品尝柔嫩肌肤的滋味儿。
强压住心底的火气,他伸手扶了一把,待碰到缠绕着厚厚白布的皓腕时,墨染的剑眉紧紧拧起,沉声问,“清儿,你受伤了?”
在男人的强烈要求下,周清许久都没有调制过血香,尾指上的伤口早已结痂,虽然留下了一道道如同蜈蚣似的伤疤,但她并不在乎,此刻听到谢崇的话,她缓了半晌才反应过来,赶忙开口解释,“不是受伤,只是遮一遮、”
话没说完,周清便住了口,谢崇此时才想起来,先前他在皓腕上留下了星星点点的红痕,若是让别人看见,委实不太妥当。
“遮住也好,莫让旁人瞧见。”顿了顿,他继续说,“唤我穆承可好?”
周清摇了摇头,说什么也不肯叫,谢崇颇为无奈,却也不愿勉强,伸手捏了捏莹白玉润的耳垂,他哑声说道,“此刻媒人正在堂屋中,还带了一对大雁,希望伯父能了解我的心意,同意这桩亲事。”
本朝纳采时,要陈雁及礼物于堂中,大雁是忠贞之鸟,更能体现出男子的心意,但由于不好捕捉,普通人根本不会这般讲究,再加上她曾经嫁过人,乃是和离之身,婚事更不该大操大办。
“指挥使费心了。”周清幽幽叹息。
握住冰凉的指尖,谢崇目光灼灼,什么话都没有多说。眼前这个女人深深牵动着他的心弦,无论是欢喜还是悲切,都能让他感同身受,这样炙热的感情,他根本无法压制住,既如此,还不如顺从自己的心意,给清儿最好的一切,弥补她往日受过的委屈。
“不妨事。”
说话时,黑眸瞥见了衣襟上的水渍,那块痕迹不偏不倚,正好落在了胸前。那日清儿上身只穿着肚兜儿,腰肢既纤细又柔软,仿佛随风摇曳的枝条,又似触手生温的暖玉。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谢崇心绪翻涌,即便未曾得见藏在衣料下的景致,却也能想象出来。
察觉到这人越发炙热的眸光,周清低下头,一眼便瞧见了湿痕,她心里又羞又窘,转身退回了厢房,将木门紧紧阖上,不留一丝缝隙。
过了片刻,她换了一件妃色的裙衫,这才推门走了出来。
两人并肩往堂屋赶去,金桂则留在厢房中照顾着铮儿。
眼下周良玉去了翰林院当值,最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,交到他手上的活计极多,上午抽空去看了比试,结果出来后便匆匆离开,这档口并不在香铺。
周父跟席氏坐在木椅上,身量丰腴的媒婆站在堂下,舌灿莲花的说着谢崇的好处,“指挥使不止年轻有为,人品相貌也是一等一的,今年二十有四,身边连半个妾室通房都没有,周小姐若是嫁过去,日子甭提有多舒坦了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