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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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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第44章

这一日天还没亮,刘青已经被李氏叫起来了,昨儿晚上睡觉前,蒋氏便一再叮嘱过,要她早早的起来。

刘青也知道,她要和刘大爷一早起床,坐大牙叔的牛车去镇上,刘大爷上次在镇上打听过,今儿镇上有好几个人都要去城里,他们到时候赶过去一起搭车,便能省下好多钱。

这大概就是古代版的拼车了。

然而刘青没料到的是,李氏喊她起床也忒早了罢,别说早上,这根本还是三更半夜嘛!

没有起床气的刘青,都觉得自己要被这漆黑的深夜给憋出气来了。

亏她上回还为一早就要起床去城里的亲哥点蜡,明明该点蜡的人是她自己,亲哥上回再早 ,至少天差不多亮了罢!

李氏却没有理会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沉默的刘青,她摸着黑翻箱倒柜,总算把给刘青做的新衣裳找出来,女儿长这么大第一次进城,她决定好好给女儿打扮打扮,定让女儿漂漂亮亮的进城去。

因此,李氏不仅特意把赶制好的新衣裳找出来,还特意把自己成亲时的头发翻了出来,这朵头花还是当年成亲的时候孩子她爹送的,这么些年她一直舍不得戴,保存得仍然跟簇新的一般。

李氏刚翻出来时,手指轻轻摩挲了下颜色仍然鲜亮绢花,心里涌出些难言的情绪,忙压了下去,随后才缓缓起身,转头对刘青道:“青青,你现在清醒了没?赶紧换了衣裳出去洗漱,这要是耽搁了功夫,今儿估计就赶不回来了!”

刘青还睡眼婆娑,但是也知道李氏没有吓唬自己,这要是真因为她耽误了时间,今天要在县城住一晚,住店的费用肯定不低,这笔账蒋氏他们都得算到她头上,纵然她现在是刘家的功臣,也讨不着好的。

想到这里,刘青总算是动了,她只是站起身,李氏已经摊开衣裳,要往她身上套了,刘青乐得轻松,只要配合的伸手蹬腿,全在她娘的帮助下换好了新衣裳。

这么大人要娘给穿衣裳她也挺好意思的。

刘青迷迷糊糊的,穿好衣裳,整理好衣襟,李氏让她别动,她就乖乖站着不动,也不知道她娘在她头山鼓捣了一阵什么,直到李氏满意的露出了个笑容,轻轻推了她一把:“行了,出去洗漱罢。”

“噢。”刘青点头,乖乖跟着李氏出门了。

外边,蒋氏、林氏和安氏她们也起来了,虽然才凌晨时分,但这回出早门的是刘大爷,蒋氏都要起来送行,她们做儿媳妇的,更不可能在床上睡着了。

蒋氏屋里开着门,她在里头收拾东西——其实早在前两天就收拾好了,只是蒋氏生怕漏掉些什么,不放心又打开检查了一遍。

安氏和林氏在灶房准备些吃食,这念头不流行在外边吃饭,出门的所有干粮都要备好,而且出发前,刘青他们也要吃一顿早饭,许是怕路上要上茅房不方便,林氏她们便没准备稀饭,在锅里蒸了几个红薯和土豆,对刘青道:“青青先去漱口罢,早食很快便好了。”

刘青点头,四处张望了下,才问道:“怎么没瞧见爷?”

蒋氏的声音从屋里传来:“你爷去你大牙叔家喊人了,不用管他,你洗漱完了先吃便是。”

这会儿天黑归黑,但也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,还是依稀有点光亮的,所以谁也没奢侈的点灯,所以活动都在摸黑中进行。

刘青洗漱完,总算清醒些了,手里被安氏塞了两个刚蒸熟的红薯,她手心烫得连忙走出灶房,匆匆来到院中,把红薯放到中间的木桌上。

安氏后脚也出了灶房,此时的天色又亮了许些,依稀瞧见刘青今儿的打扮,安氏不由瞅着刘青笑道:“哟,青青今儿穿新衣裳啦?可真漂亮。”

刘青先前迷迷糊糊的,都没意识到自己今天穿了新衣裳,被安氏这么一说,才反应过来,低头一看,隐约看得到袖口处的花纹。

此时蒋氏也从屋里出来了,听到安氏的话,不由往刘青这边看过来,她倒是一眼瞧见了刘青的头花,眼底闪过一丝满意,点头笑道:“青青戴的这头花,虽然颜色过于鲜亮了些,不过青青皮肤白,戴着倒也好看。”

安氏的目光也往刘青头上看去,一时还有些惊讶,笑道:“青青戴的这头花,瞧着好像还是绢丝的呢?”

或许安氏只是一时惊讶发问,李氏却未免有些局促,她的底子如何,整个家里谁不知道?她自己空无长物,儿子念书都是靠公婆和叔伯们负担的,可不能叫弟妹误以为她留着私房钱去给女儿买头花。

李氏抿唇道:“是啊,这么多年没拿出来瞧过,好在颜色没褪。我想着青青头一回进城,又要去看她大哥,太寒酸了也叫延宁脸上不好看,就把这头花翻出来给她戴上,也算有个装饰。”

安氏问出口那一刻也觉得自己这话难免叫人误解,此时见李氏解释得认真,她也连忙笑道:“原来是大嫂成亲时的好东西啊,难怪我瞧着这么精巧呢!”

刘青听到安氏这话,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副画面,又红又大的花戴在自己头上,活像媒婆的造型,刘青瞬间被自己的想法雷到,忙放下手中的红薯,伸手要把头花取下来,被蒋氏拦住了:“戴着挺好看呢,你取下来作甚?”

安氏和李氏也在点头表示认同。

刘青可不敢认同她们的眼光,回忆起李氏帮自己戴这朵头花时,被她忽略掉的那一瞬间眼神,再联想到李氏的话,自然也明白这东西对她意义非凡——说不定就是那个短命爹送的定情信物!

对她娘而言这么珍贵的东西,刘青如何也不能心安理得的戴着,便道:“我一个小孩子,要戴花做什么?城里人来人往的,我戴着这么贵重的东西,别不小心给弄掉了。”

蒋氏想了想,倒有些赞同刘青的话,便点头:“也行,这颜色你戴着好看,到底不适合小孩子,不戴就不戴。今儿去了城里,若看到好看的头花,你记得给自己买两朵回来换着戴。”

因着刘大爷那番豪言壮语,蒋氏如今倒舍得在刘青身上花钱了,她琢磨着这个孙女跟村里其他姑娘可不一样,说不得以后就成了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,几朵头花又花不了几个钱,完全戴得起的,就没必要寒酸自己。

至于李氏这朵绢花,到底是好东西,叫她继续保存着,说不定孙女儿以后出门子用得上。

刘青倒不知道蒋氏这翻心思,虽然对她的大方很是意外,忙手脚麻利的把头上的东西解下来,小心塞到李氏手里:“娘,这么贵重的东西,你可得收好了。”

几人正说话间,林氏已经把干粮都准备好了,装了个小包袱拎出来。

而刘大爷也回来,同大牙叔一起回的,大牙叔把牛车停在刘家院门口,刘大爷进门抄起行李,又捡了两个热腾腾的红薯,便拉着刘青匆匆出门了,连早饭都是在牛车上解决的。

牛车慢慢悠悠的颠簸,在刘青觉得自己小身板都要被颠散架之前,总算是到了镇上,而此时天依然还没大亮,镇上约好的车把式已经在镇口集齐了众人,等刘青他们一到,这边便出发了。

整个镇子里一同去县里的,有七八个人,除了刘青,其他都是三大五粗的汉子,将小小的板车塞得满满当当的,刘青的小身板挤在里面不算吃力,但是等牛车重新颠起来,她才知道这踏马比来镇上的时候难熬多了——至少过来的时候就他们祖孙两,她横躺在板车上,四肢伸直都没问题,不用这么缩手缩脚的憋屈着。

刘青不仅小身板伸不直,还要小心翼翼抱着怀里的包袱,别被颠得掉下去了。刘青抱着的是给刘延宁戴的衣裳,以及她从自己的作品中挑的几个最好看的荷包,这点小东西,比起刘大爷抱的那个大包裹,还真不算什么了。

刘大爷负责看管的东西又重又贵。前儿去镇上买的那只野兔,被刘青做成了香辣兔丁,除了一小部分兔丁进了刘家人的嘴,大部分都被留着带去给刘延宁了;前段时间蒋氏和林氏去大花姐家的池塘挖藕,还有好几截放在地窖里没舍得吃,刘青在蒋氏前来询问的时候,便建议做了一道麻辣藕片,毕竟这菜好吃简单不说,这个天气也能存放两到三日;此外,刘青还做了一道能放置时间最长的梅菜扣肉;当然最值得一提的,还是茶叶蛋了,虽然自家卖茶叶蛋,可刘家自己人都舍不得吃,觉得吃一个就少了三文钱,这次他们装了整整二十个茶叶蛋,分量真的是不轻了。

刘青相信这一次定能让亲哥吃得满嘴流油,从而对她的厨艺有一个最清晰全面的认识!

可这会儿她才知道,这玩意儿是真不好带啊!

难怪熊孩子们知道她要进城了也不闹腾,长见识是长见识,可这过程了太煎熬了些。

刘青一行人是中午才到的县城,这个过程中,她已经完成了从痛苦煎熬到怀疑人生,再到大彻大悟的转变了,最后刘青得出一个结论——亲哥回家的次数寥寥无几,省钱是一方面,过程难熬估计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。

同理,十里八村的村民们都不爱进城,多半也是因为这个。

这个时候,刘青是多么怀念现代社会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!再不济给她来个自行车也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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