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三月二號, 被告的管家曾探視過被告, 根據兩人的通話記錄顯示,被告曾讓管家將受害人蘇軟軟帶去國外一座別墅, 管家則說蘇軟軟現在在鄉下, 怕是不願意離開。」
「於是被告則用言語暗示管家, 蘇軟軟極其孝順她的父母,此後管家就派人將三位受害人一同綁架至國外,非法拘禁所在地正是被告口中的別墅。」檢察官看著資料嚴肅的道。
聽到這, 齊勻旁邊的律師立馬開始辯解,「我的當事人只說蘇軟軟孝順父母,意思是讓管家做一做她父母的工作,說不定她就願意離開,只是管家誤解了我當事人的意思, 所以自作主張帶人將三人綁架出國,可這一切都不是我當事人的本意。」
見齊家這是打算讓管家出來背鍋, 蘇彌一點也不吃驚,這都是這些資本家的常規操作,反正一有事就讓人來頂鍋。
「我記得這個律師挺有名的,聽說從未有過敗績,看來齊家這回也是孤注一擲了。」
「這蘇軟軟也是個手段厲害的,眼看齊家靠不住了,這就立馬學會斷尾求生,我早就說過她不是什麼好玩意,哪個好姑娘會和未婚妻的哥哥攪和在一起。」
聽到旁聽席一些竊竊私語,坐在第一排的齊奚緊了緊拳頭,可還是強忍著怒意繼續望著蘇軟軟的方向。
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一切會變成這樣,大哥為什麼要這樣做,如果他喜歡軟軟,為什麼一開始不說清楚,如果他一開始就說清楚,現在這一切都不會發生,爸也不會突然去世,現在媽整天也鬱鬱寡歡,整個齊家都是想分家產的人,直到此時此刻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沒用。
可是此時他不站出來,整個齊家就會真的支離破碎。
「被告的管家在被告家裡工作了幾十年,極其了解被告行事風格,如果連這點心思也揣摩不明白,被告又怎麼會委託他去辦這件事?」
檢察官一邊拿出證據,「根據我們調查取證,被告非法拘禁受害人蘇軟軟也不是一次兩次,他曾經就僱傭兩名女保鏢對受害人進行二十四小時看守,不許她出門,不許她用任何電子設備聯繫外界,可見他早已習慣了這樣對待受害人。」
聞言,被告律師一臉淡然自若的辯駁起來,「小情侶之間有些情趣很正常,比如角色扮演,受害人如果覺得受到侵犯,那她肯定會選擇報警,可她沒有,說明她也是接受這種相處方式,這並不能說明我的當事人有綁架嫌疑。」
這個律師的確會鑽空子,所以也難怪那些霸總每次犯法都能逃脫,畢竟只要有錢,自然能請的最厲害的律師進行脫罪。
法律是平等的,但有錢人和沒錢人之間永遠隔著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。
蘇彌只是把目光投向受害人席位上,女主低著頭坐在那裡一聲不吭,緊緊攥著衣角,仿佛還是沒有下定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