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姑姑和權應蕭的人一同走進來,回稟道:「被捉住的這個人叫丁雨,是江湖上有名的慣偷,不管咱們怎麼逼供詢問,他都一口咬定是去王府偷珍寶的,至於為什麼偷去王爺的書房,還有那麼多的同夥,他就胡言亂語,沒有一句正經話......」
第153章 第 153 章
不管這人有沒有招, 不管是不是劉太師指使的,在天光大亮之後,權應蕭都光明正大的帶著抓住的這個活口回了洛京, 他現在監管大理寺, 可以名正言順的將此案件一查到底。
送走權應蕭, 夏川萂也沒閒著, 她在知道劉太師這些年所作所為之後,佩服之餘, 開始重新查看這些年關於私鹽運營的帳簿。
關於售賣私鹽,夏川萂走的是薄利多銷的路子。
將一把紅豆灑在另一把綠豆之間,紅豆當然顯眼, 若是將一把紅豆撒在一缸綠豆之間, 那就十分不顯眼了。
夏川萂在一開始售賣了大批私鹽之後,為了引起官方警覺,她便及時停手, 然後開始著手打通各地衙署的門路,成功拿到了官鹽的經銷權,這樣她在各地開店鋪賣鹽,同時組織人手挑著鹽擔子去鄉裡間,將私鹽和官鹽摻雜著賣,假如老百姓花十文錢只能買到一兩官鹽, 那從夏川萂這裡,就可以用十文錢買到三兩鹽,其中一兩算作官鹽, 二兩算作私鹽。
這樣看來, 夏川萂將十文錢上交之後,豈不是賠進去了二兩?
不然, 鹽日常必不可少之物,老百姓對鹽是個什麼樣的價格自然是實時關注的,十文錢能買上以往三倍的鹽,那還等什麼?
囤啊!
說不定不知道什麼時候這樣的好事就沒有了呢,那還不多買一些?自然是能買多少就買多少。
所以,夏川萂原本只能賣一兩鹽,得錢十文,現在卻賣出去了一斤鹽,得錢一百文,她交上十文,剩下的九十文,全部歸她所有。
這就是夏川萂的「薄利多銷」,其實就是掛著官署的殼子賣自己的鹽。
那不會被告發嗎?
怎麼會,這種情況一兩個月都不一定會有一次,老百姓買的鹽總得要時間吃完吧?而且,不管是在哪裡,老百姓都是缺錢的,她就是拉著成車的鹽賣的再便宜,老百姓也得有錢買不是?
所以,夏川萂選擇的是廣撒網,在大河兩岸乃至於更北面,幾乎每一個稍微大一點的城鎮都有她的分店,也基本上,出手一次就夠吃一年,出手兩次那就是血賺。
即便如此,老百姓仍舊還是要按照以往的頻率去官署專營鹽鋪去買鹽,因為以前買的鹽少,他們可以少吃,現在偶爾買的鹽多了,他們就會忍不住多吃一點,鹽是人體必不可少的成分,在身體缺鹽手裡卻有足夠的鹽的時候,大多數人的大腦會控制身體從外界攝取鹽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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