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看你這一路走來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。
也就是際遇。
徒四連個正經名字都沒有,只記得自己排行是四, 至於其他,他甚至連自己到底是不是姓徒都記不清楚了,他原本應該是姓土?或者是姓塗、姓都、姓盧?亦或者是姓什麼其他的姓氏。
但算了,他連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都沒有,到底姓什麼還不是他自己說了算。
徒四從有記憶起就在流浪,因為他生的比別的孩子要高要大, 能搶到更多的飯,沒有餓死在街頭,但這些搶來的些許餿飯也只能夠不餓死他, 吃飽是不可能的。
他四處流浪, 某一天就流浪到了朝廷徵兵處,沒跑成, 被逮入軍營服兵役去了。還是因為他生的高大,身子骨也還算健壯,又能打會跑,很快就在兵營中脫穎而出。長官想要提拔他,但他對伙房情有獨鍾,就申請去做一個火頭軍百夫長。
這年頭,再沒有比吃飽飯更重要的事了,年輕的徒四真誠的認為,只要守著灶房,就能有自己一口飯吃,就是給個金山他都不換。金山可買不到實實在在的糧食,而他守著灶房就有,換什麼呢?
傻子才換。
火頭這個位子沒人跟他搶,比不過他的那些人求之不得,他去做了火頭軍的百夫長,留出來的好位子自然會有無數的人補上。長官對他恨鐵不成鋼,到底沒有放著他不管,將他薦給了老英國公,去到郭氏軍營里做——火頭軍。
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個際遇,當時不覺著有什麼,心道只要還能讓我混灶房,給朝廷當兵還是給郭氏當兵還不都是一樣?都是一樣當最低等的兵卒子,賤命一條。
等過了幾年,具體幾年徒四也記不太清楚了,他年輕的時候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,不愛記日子,應該是過了好幾年,有一天他在街頭遇到了從前睡一個營帳的兵卒,這個兵卒成了逃犯,渾身是傷,一雙眼睛狠厲的跟孤狼有一拼。
從他這裡,徒四了解到,他、以及很多像他這樣的兵卒,因為沒飯吃,沒餉銀拿,只能出來給人干私活髒活,現在事發,主家將鍋扣到他的頭上,他只能逃跑。
但他只有一個人,還能逃到哪裡去呢?徒四也看得出來,他也不想繼續跑了,爛命一條,是死在街頭還是被扔去亂葬崗被野獸啃食,差別不大。
徒四也不敢收留他,也實在無法為他做什麼,只能等他死了,用一張草蓆替他收斂了屍體,挖了個墳頭將他給葬了。
回到軍營之後,徒四想了一宿沒睡著,郭氏軍營也不好混,也拿不到足夠的餉銀,但好歹沒餓死他們,也沒逼的他們去做亡命之徒,算好了。
第二日,徒四一面收拾些濁酒狗肉一面打聽之前提拔他的長官的下落,想要去拜訪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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