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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完此诗,我也没觉得太怎样,就单纯只是完成作业,扔在一边。谁知第二天课上,老师第一个便让我朗读自己的诗作。待诗毕,全场立刻鸦雀无声。直到老师也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:“这是你写的?”

“啊。”我一副无辜的表情说。

“你们觉得怎么样?”老师问同学。

“我靠,太牛了,伟哥,你不是昨晚穿越了吧!”十五君慷慨激昂的说。

“请安静!”老师让大家先安静下来,“我相信,这首诗是他自己作的,不信咱们可以验证。”

“好啊!”女生们异口同声说。

“韦宸,你现在作一首诗,可以吗?”老师问我。

“哦,我试试。”

片刻工夫,我作诗如下:

流年岁岁今朝,

河流日日奔腾,

古有金科状元,

今日行行辈出。

言毕,全场哗然。那种感觉,就像我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般荣耀。

那之后,我开始尝试往一些报刊杂志投稿,也中过一些,但都是很小的没什么名气的报刊。

还有一些校外作文比赛,我也拿了一些不高不低的奖项。

唯一拿得出手的,就是全国“春蕾杯”作文比赛,我拿了二等奖,高考加五分。

我的语文老师为此也得了优秀辅导老师奖。

我一下子成了班里的名人。

那时候,韩寒和郭敬明他们特别火,我们都在追看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、《左手倒影,右手年华》,以及韩寒的《三重门》、《一座城池》等。

我也曾幻想自己成为像他们那样的名作家。可当时的我连一部中篇都写不出来,只是相比同学们连写作文都费力才显出我的一点不一般。

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是最高分,但从没在班上当作例文朗读过,因为我从来不摘抄别人的优美句子。我有自己的思想,我的立意深刻,因此得了高分。

很多人都拿这件事把我和陆风华作比较,说当初陆风华多么狂妄,四处宣扬他的诗歌,可是我既写得一手古诗,又能做好文章。

陆风华为此变得萎靡不振。

李曼文希望我劝劝他。

我想了一下,觉得自己的确有责任去帮助他。他既是我的朋友,又因为我才让他受到那些蜚语。

我们便约见在操场看台,那让我想起前几天和李曼文坐在这里谈心的事情。

那时的我们,一切都还是单纯的,喜欢与讨厌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,大多只因一时的执拗而已。

我问陆风华:“我们是朋友吗?”

他说:“当然。伟哥,你不用这样,我没事。”

“可我看你有事。其他人看你也有事。我希望你能对我说些什么,”我见他只是呆望前方,不得不说:“那我说好了。”

有些事情,还是我说的好。

我们谈了很多个人爱好的事情。我希望他能够发挥他的擅长。每个人都有长有短,所以无需自卑。我们只需要用自己的长处去弥补自己的短处。我仍然希望可以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。

“伟哥,踢球吗?”陆风华突然说。

“好啊。”我脸上露出了微笑,我似乎从他那里看到了希望。

我们各自凑了一群人,聚集在足球场,展开了一场厮杀。

我先是当守门员,因为我觉得我脚歪。

可守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,眼看球飞过来,我也准确扑过去,可球在我手掌高速旋转,最后还是应声入网。

我们首先丢了一球。

第二球同样类似。我方后卫拼命阻拦,陆风华带球从右侧突破,一个漂亮的晃动闪过我方后卫,在禁区前一脚飞射,球从我裤裆下钻了进去。

二比零。

因为我方队员实在受不了我的守门技术,干脆推我到球场上滥竽充数,结果我真就是个滥竽充数的。没有接到队友传来的球,结果被对手夺去,直插球门,幸而被守门员誓死扑出。

据后来同学们回忆,那是一场空前惨烈的足球比赛,所以很多人都前来助威。

当然,夏菡也来了。她原本是来为我呐喊的。

在她的激励下,我带球突破,连续突破,假动作,闪人,我简直神了。然后,我顺利到达对方球门前。

千钧一发之际,我看准球门边角,一脚飞射,球擦出了门框。

结果,我们以二比零惨败。

我气喘吁吁过去搂住陆风华,我说你真棒。其实我心里在说,我知道你有自己强大的方面,不止是足球。

张雪松还是每天天黑后在篮球场旁的竹林弹吉他,依然有很多女生围观。

有时候,李曼文会和袁梦琪她们一起去。

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去了,因为姜瑶彻底成了张雪松的女朋友。

受此影响,我们的择偶对象也拓展到了学姐。

那天体育课,刚好我们和学长一起跑圈,毛毛就看上一位可爱的学姐,她叫桃子。

桃子长得有点像日本女孩,特别爱笑。我本来以为十五君会喜欢她,结果却是毛毛。

毛毛在高三也很有名气,都知道他的球技很棒。刚巧,桃子也特别喜欢篮球,他们就这样好上了。

每周我们都有一次一起上体育课的机会,毛毛总会和桃子单独玩一个场子,很快就被人看穿了他们的关系。

后来听说桃子的班主任找她谈话,让她别跟我们这些高二生玩恋爱,说我们还有一年半才高考呢,而她们马上就要高考了,除非她不想考大学。

于是就这样,桃子和毛毛结束了短暂的恋爱关系。

可姜瑶和张雪松的情况不同,他们很少单独见面。而且他以后希望走音乐这条路,姜瑶又学习很棒。即便老师发现,也不会鸡蛋里挑骨头,没事找事。

那段时间,好像男女生之间的问题变得特别敏感,就像连锁反应,会引发很多惊人效应。

先是陆风华发现了李明杰书包里一堆袁梦琪寄给他的情书,而后他们追逐过程中,陆风华不小心把袁梦琪书包里的卫生棉弄了出来。这些几乎暴露在全班同学面前,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觉得脸上蒙羞。

后来是期末考试,我们完全按照其中考试成绩全年级排座位,我身为年级前五十名,需要在二班教室考试。自然,晚自习也在那里复习。

晚饭后,我发现桌子上用铅笔写了一行字,内容如下:

我喜欢你。放学到小树林见。

我不知道这是谁写的,只发现教室后面围着三两个女生正在窃窃私语。我并不认识她们,所以也不想上前问个究竟,更没想过真去赴什么约。

只是没想到,第二天这件事就有人知道了。姜瑶过来问我,我想她既然知道,一定也认识那个人。可我问她却怎么也不肯说。

看来肯定是她认识的人,但我就不一定认识了。可能是班里人,也可能是外班人。反正,我猜不到,也不想理会。

暑假,我收到过李曼文的电话。她和我随便聊着。

我以为她有事,可这个前奏也太长了,就问她:“你有事吗?”

“哦,没什么……”

“那……”

“等等!”她又很坚决的说。“如果你不喜欢一个女孩,那你会怎么样?”

“离开吧。干嘛?你到底想说什么?”

“我……”我感觉的到,她在做着极力的挣扎。“让我做你女朋友吧!”

然后我们陷入长久的沉默。我好像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,最后只“喂”了一声,可她第一下没有回应。我便又“喂”了一句,她才突然说:“对不起。”然后挂断了电话。

那是我第一次感觉懵了。虽然被女生表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但作为男生,总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的。如果是这样,那作出表白的女生,又要付出多么大的勇气呢?我想她一定伤心了吧?一定被我的冷漠给深深伤害了吧?

就在我回拨电话的时候,我脑海又闪过夏菡的音容笑貌。我开始在内心挣扎,到底继续默默喜欢着夏菡,还是选择李曼文,去认认真真谈一次恋爱。那是我的初恋吧,所以我更应该深思熟虑。

越是想要挣脱这种束缚,我越是发现,我是真的喜欢上了李曼文。

当一个男生很在意一个女孩和其他男生来往过密时,实际上,那个女孩已经在那个男孩心里,并且默认那个女孩就是他的了。

即便他不曾表白,也没有任何表示,但一切就是那样明显的存在。

整个暑假,我都在幻想李曼文的种种中度过,每一分钟都因此而煎熬无比。

开学前一天,我在家附近偶遇了方妍姗,我们一路闲聊。

她说班里很多女生都喜欢我。我说怎么会。她说我真的很温柔,又很优秀,学习好,会唱歌……我急忙让他打住,我说那哪是我,那明明是大明星嘛。

其实,我超级普通,也很内向,只是我的世界,和别人不太一样。

可能正因为如此,我才稍稍受到女生的一点欢迎。

就像夏菡于我,总带有那么一丝神秘感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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