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后跟着他的几个人都是当年军校的同学,他们见过一次沉纯歌,光看这独特的样貌就知道是那时的小姑娘长大了。
只是没想看她出落的这般动人,常年不见女人的年轻男人焰火旺盛,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坏心思,只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看着她就不自觉地都靠近了点。
沉云朗刚要打开纸包,余光便瞥到他们慢慢凑近。
“躲开——”
左右一瞪,把几个看愣神的人唤回神志,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原来的位置。几双眼睛无一不盯着他手里的纸包,打开的动作也在羡慕的情绪中变慢。
男人打开纸包,从里面抻出一条灰色围巾。
“这是我买的!”
女孩大概是心虚,脱口而出一句违心的话。
沉云朗揉了揉围巾,轻轻笑了。
虽然他不懂女人性格也直接,但常年在军队里的人心思总会有缜密的时候。
这围巾绵密,针脚也不都十分一致,一看就是手工织成的。
但女孩不说,他也不想说,只当是妹妹对哥哥的心意,昨晚的莫名心情也只作是自己晚饭饮了酒头脑不清醒。
“谢谢,我会带着。”
男人声线低沉动听,该是沉纯歌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。
“送她回去吧。”
沉云朗看着她上了车,又消失在视线里才走进机场。
他的假期其实足有半个月,但是却只待了一天就回到了墨城。
几个同样休息却无家可回的人提议去打点野味,只为了消遣。
沉云朗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,却因为脑子里思绪繁乱,为着换个心情还是跟着去了。
周恺是周祁年的儿子,比他小两岁,有自己父亲当年的风范,世家子弟意气风发。虽然父辈较劲一辈子,但是不影响两人私交甚好。
周恺枪法不错,他从野林子里寻找许久,左前方掠过一道白色影子。
“是个大胖兔子。”
如此白净的生物,也只有兔子。
“兔子?......”男人轻声呢喃这两个字,声音小的自己几乎都没听见。
他想起几天前那个晚上,她带着水汽的香艳。也想起多年前他从这座城市将她抱回去的时候,一双粉红色的大眼睛像是一片童话仙境中的湖泊,因为无人踏足而清澈见底不染杂尘。
周恺已经举起枪,对着停在一棵树旁的兔子。
那兔子抬着两只小爪子,啃着地上的草,叁瓣嘴一动一动,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临近。
男人看了它一眼,本是翘着的唇便平了。
它在野外依然浑身洁白,没被这地上的灰尘弄脏半分。粉色的眼睛大而圆润,动物的眼神单一纯净,亦不如人的目光复杂。
下一秒,沉云朗按住周恺即将迸出子弹的枪口,目光始终粘连在那一团白色身上未曾离开。
“放了它吧,长这么大多不容易。”
男人的话让周恺一怔,边境的军人何时有这种慈悲之心了,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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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况他是沉家的人,说出这种话怎么听怎么别扭。
但他还是放下枪,脸上抽动几下。
“哥,你没事吧?”
“没事,就是觉得,它有些可怜。”
这林子里最常见的便是兔子,沉云朗不让打,别人也没有再打猎的兴致。
几个人空手回到营地里,面对沉初的询问,只说是朗哥不让打兔子。
沉初挑了挑眉,也没想明白弟弟为何不让打兔子。
沉云朗走了之后,他的名字只要在家里出现,沉纯歌便立刻竖起耳朵来听。只是这个名字很少有人提起,即使说了也是无关痛痒的话题。
但也是好的,他在边境,只要没事就好。
沉纯歌这么想也就安了心,每日在家里只想着他能平安,可他还是在追踪一个情报贩子的时候受了伤。
她知道消息的时候还在琴房练琴,沉安安给她打了电话之后她整个人就像被抽走了魂一样呆愣,连自己怎么跑到医院的都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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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后天,吃肉
沉二:我养大的兔子,凭什么要给你们打。等我先吃肉,吃完肉作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