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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,说变就变,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,赶紧补充道:我猜你应该会喜欢。

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,笑容灿烂的冲他道:谢谢你,宋大哥。

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。

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,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,除了吃喝玩乐,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。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,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,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。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,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,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,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。

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,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,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,更别提他出发前,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。

宋致远相信,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,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,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,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。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,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。

因为在云州,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,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,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。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,想必她怎么折腾,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,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。

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。

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,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,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,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,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。

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。

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,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、畏手畏脚的人,否则毕业的时候,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、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,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。

档案调回云州后,组织上本来想照顾他,安排他进市政厅工作。坐在办公厅喝喝茶,帮领导写写报告,然后混资历混人脉等待升/官,这样的日子很舒服,也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,但却不是宋致远想要的。他回云州的初衷是建设家乡,所以选择了他认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客车厂,在一线确实又苦又累,但只有这样才有他发挥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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