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音刚落,就听见媳妇儿的叫声,曹永苟立刻站起身来:“欸欸,来了。”
永苟媳妇儿手里端着盆子,一把一把的烂菜叶和着糠的往下撒:“等会儿你去河边捞点田螺回来,这几天的鸡蛋都被鸡给啄了,一定是肚子里缺沙了。”
“欸,行,等会儿吃完了就去。”
曹永苟吃饭的速度加快,吭哧吭哧的吃完了。
然后就去旁边放农具的棚子里找出捞田螺用的篓子,临出门前说道:“等会儿我捞两条鱼给知礼叔送去。”
“又送?”永苟媳妇的手顿时一颤,语气有些不好。
“这不是芳妹子临走前让我照顾着点知礼叔嘛。”曹永苟叹了口气,神情有些落寞:“说起来,芳妹子去京城快快一年了,也没个消息回来,也不知道是死是活。”
当初是他亲手将芳妹子交到那两位官爷手中的。
他心里内疚的慌。
“你是不知道,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芳妹子临走前看我的那一眼。”
永苟媳妇叹了口气:“知礼叔自己不争气,但凡当初腰杆子硬点儿也不至于被迫接手沈家的那个小子。”
“现在说这些还干啥呢,没意思的很。”
费举人的恩师前些日子自戕了,连累的费举人的功名被撸了,送了礼的曹知礼自然也没了再考的希望。
如今曹知礼只能在家中带沈梦霞,平日里在族学教书。
“不如给知礼叔说门亲事吧,总不能一个大男人独自带着个孩子吧。”永苟媳妇忍不住的出主意。
“别说那些有的没的,你以为没人给说么?”
曹永苟作为曹家人自然知道曹家事,压根是里长和老族长那边压着不让说亲。
“行了行了,我走了。”
永苟媳妇还想说些什么就被自家男人给打断了话,然后曹永苟就直接出了门。
因为温度高,哪怕是清晨也不冷,曹永苟刚走到河边,就听见不远处的村口传来铃铛声。
一个骑着毛驴的男人出现在村口,他长相清隽,须发皆白,穿着一身青袍,就着清晨的薄雾,像极了仙风道骨的修道之人,不过他头戴文士纶巾,显而易见,这是个书生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曹永苟趿着草鞋小跑过去一脸严肃的质问道。
曹家庄是曹氏宗族,很是排外,对陌生人的警惕性是很强的。
“老丈,请问一下,这里可是陆村?”
“陆村?”曹永苟茫然了一瞬,随即才想到,这位恐怕是来问路的,不过:“没听说过有这个村子啊。”
“不是什么大村落,也就几户人家。”
那书生摆摆手笑了笑,他翻身下了驴,牵着缰绳朝着曹永苟这边走了两步:“不知这方可有里正?”
曹永苟抓抓后脑勺,有点不好意思。
这位先生虽说须发皆白,可偏偏那张脸却一丝皱纹都没有,肤白唇红,是极为英俊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