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证明,于明第一个担心是多余的,自己确实看不见杜小影的小内裤,因为杜小影穿的是裤子。第二个担心却不是多余的。
“看见了,埋伏怪。”杜小影看见埋伏怪一个脑袋和其面前一把枪。
“打啊。”于明大汗,幸亏是死靶子,要真在战场上这么大喊,那是相当招子弹的。
距离二十五米,杜小影拿了于明步枪瞄准开枪,然后不知道打哪了。于明道:“先测出自己的主副眼,再考虑闭哪一只眼,然后通过步枪的瞄准器,做到三点一线。大姐,加油啊,我们只有十发步枪子弹。你要打光了,我们只能冲过去肉搏。”
“知道拉。”杜小影娇嗔一句,恩,是习惯性的娇嗔。然后开枪,没中,又没中,还没中……幸亏是死靶子,要是真人,杜小影足够死十次了。
第六发子弹,杜小影大叫一声:“打中了。”在于明肩膀上跳了一下,然后乐极生悲,摔了下来。于明双手抱住,太瘦了,比我家曼迪的手感差太多。于明同时反思,自己最近是不是精虫上脑,怎么思想一直这么龌蹉。
埋伏怪消灭,在埋伏怪身后十米一片小空地,有一个搭建好的帐篷,里面还有一些食物,于明问:“是将帐篷拿走,还是就地过夜?”
杜小影立刻道:“就地过夜,我的脚受不了了。”在帐篷边一坐,杜小影从鞋子内抽出脚来,两个大水泡。毕竟是富家女,哪有走过这么多的山路。
于明虽然最近有点色,但是还是有道德修养,立刻去旁边接了水,然后用帐篷的铁脸盆烧水。杜小影把脚泡在热水中,感觉说不出的舒坦。于明道:“你要明天还想玩,晚上得把水泡给挑了。”
杜小影一脸的娇弱问:“痛吗?”
“这看你怎么理解。”于明道:“比蚊子咬会痛一些,但又比不上分娩。”于明小时候经常走路去邻村庙会玩耍,一趟回来就有水泡,那时候对疼痛比较麻木,燕三挑水泡就让他挑了。
夜幕已经降临,吃了点东西后,杜小影终于做出了决定:“挑吧。”
于明抓上杜小影的脚,感觉气氛立刻变得暧昧起来,深山野林,孤男寡女,摸着小脚,这是滚床单的前兆啊。于明挑破第一个水泡,杜小影轻声呻吟,抓于明肩膀用力了几分,于明回头看杜小影,就知道中奖了,小妮子有点春意。这春意不是感情的春意,只是特定环境对肉体的刺激。
第二个水泡结束后,两人都不说话,于明帮杜小影洗脚,这叫试探,杜小影略为躲闪后,不再反抗,这时候双方都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。几分钟后开始脱衣服耍流氓,十几分钟后开始苟合。
苟合完毕,杜小影很满意偎依在于明胸前,于明则重新出现了讨厌的感觉。这感觉在多位炮友身上出现过,当结束后感觉人生没意思,没什么奔头。空虚,无聊,寂寞,按照绅士法则,这时候应该要体贴和呵护在身体寂寞女性,但是于明一点兴趣也没有,满脑子是曼迪,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和曼迪苟合于明喜欢和曼迪说话,喜欢品味曼迪身体,再回忆先前的一幕,感觉到人生就应该这样幸福,希望时间能停顿在这一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