贝拉精力很旺盛,开车回伦敦,没有休息,立刻拉了蒙特罗在一家宾馆观看录像。录像地点是失主的后院,远距离拍摄又是夜晚,画面不算很清楚,但是仍旧可以认出是失主。失主从后院地里挖出一具尸体,将尸体装进一个袋子,然后把袋子放在汽车后备箱,开车从后院离开。
于明很满意,但是看贝拉摇头,贝拉道:“就凭这录像,根本无法将失主送进监狱。”
“光线效果都太差了。”蒙特罗点头。无法判断是不是尸体,是谁的尸体。蒙特罗道:“好消息是我们证实了约翰的清白,我们也应该将约翰的基金还给他。贝拉,你通知副主席,要召开主席会议,如果这份录像技术上没有问题,我们将启动复仇基金。”
不需要什么客观证据,主观证据已经足够了。说干就干,蒙特罗和贝拉向于明告辞,说一句再次欢迎于明来到英国,然后就把于明给扔了。
已经是清晨,于明没有休息,叫了份客房服务的早餐,边吃边想。这份录像主观证据是有,但是客观证据太不充分。那尸体未必是约翰的,而且自己的列举法存在牵强。最重要是列举法是建立在约翰是好人的基础上。反过来想,如果约翰不是好人呢?或许是约翰和梅卡是合伙的呢?也许约翰逮住了梅卡,联手黑了油画呢?
于明觉得有些草率,他将困惑发邮件给了猛虎,猛虎是于明的半位导师,教导的知识很少,但是却教会了于明缺少的责任感。
猛虎回邮件:确实草率,但是这是维护调查人声誉的最好办法。另外蒙特罗并非这样专断独行的人,他考虑到贝拉的感受,所以召开主席委员会。另外你知道什么叫大事第六人否决法吗?
于明回:不知道。
猛虎:主席一人,副主席五人。假设其中五个人都赞成,那最后一个人无论什么理由,无论是什么想法,必须反对。而这个人必须坚持自己的反对,召开主席委员会就代表有一个人是表示反对的,这个反对的人会介入此事,根据流程,复仇基金不会直接杀死目标,而可能是会逼供目标,第六人会坚持寻求真相。如果主席委员会没有任何人愿意做第六人,主席委员会将被解散,重新选举。
☆、第两百二十五章歪打正着
于明回邮件问猛虎:那这个第六人不是很难做人?
猛虎回:主席委员会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,而是第六人的坚持。
于明问:谁会做第六人。
猛虎回:蒙特罗,因为其他主席都和约翰有共事经历,蒙特罗必须成为第六人。别以为小题大做,这关系到组织的理念。
第六人反对原名称之为第十人反对,也叫危机理论。在犹太人社会中,为了使重要事情讨论深化,必须有一人持反对意见,这人也被称呼为恶魔拥护者。而恶魔拥护者的能力不能亚于其他九人的能力。
于明很想知道蒙特罗是义务般的反对,还是严正的反对。如果是严正干涉性的反对,必然导致贝拉等人不满,因为人是有情绪的东西。于明这点相左了,出生在和谐社会的他,很难理解第十人反对理论,在主席委员会中,大家不会因为第六人反对而发怒,而是尊敬对方。对方越努力敬业的反对,只要不是胡搅蛮缠,那他就越受人尊重。反而,如果蒙特罗只是走过场,将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。独立调查人组织能有今天成就,不是依靠一个能干的主席,或者是一位能干的调查人,而是依靠完善的体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