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去别人地盘绑架头目,你还真敢想。”李起问:“有什么情报?”
“我能干,但没有这么能干。”荀宣道:“我才来没超过十分钟好不好?”
“我好了。”赵云和警官录完口供,走过来道:“我现在觉得你们当保镖还是蛮有意思的。”
“有意思,会出人命的。”李起道。
“不能!”赵云道:“如果对方是想杀害雇主,雇主早就躺尸了。”
荀宣点头:“我也这么觉的,觉得对方只是想绑架,而不是伤害。”
“恩……第一个目击者因为是个男人,所以被火烧死。第二个目击者因为是漂亮小女生,所以只是绑架。”李起道:“但是,绑架只能保证卢妮在预审中不出庭。”比如你被指控偷东西,如果在预审中承认,那就会减轻一些处罚,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自己干的,那也会撤销指控,无罪释放。如果不认罪,就要开正式法庭,预审法官会宣布第一次开庭时间。预审也称为听证,不属于正式法庭。即使预审不出席,到后面庭审出席,证词一样有效。所以不可能依靠绑架永远让卢妮闭嘴。
赵云道:“李起,你今天不在状态啊。是不是缺乏锻炼。”他没有心思关心这些。
李起鄙视道:“下次你打前锋,我打后援。对了,你怎么会突然出现的?”
赵云看看那边的警察,一指前方压了声音道:“这方面五公里有家展览馆,据说下个星期会举办珍贵邮票展,我就去溜了溜。可巧,听见米悟呼叫,我就横穿这片麦田过来了。李起,如果没有本人拍马赶到,雇主是不是就被人抢走了?”
李起只能承认这个事实,在IS时候,保护人员都是携带自己的武器的。今天一伙人殴自己,林妹妹作用有限,巴伯可以忽略。拿的是把破枪。虽然有这么一系列客观因素,但是李起心中还是得承认赵云关键时候出现。李起和荀宣都有失误,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使用人海战术。毕竟疑凶是警察。反过来说,加拿大好歹是个发达的法制国家。有职业杀手什么还正常,哪有街头帮会一声招呼不打,没有任何征召的就这么打过来。除了城管,即使是拆迁队什么的最少会先给你发张通知。
荀宣没那么轻松道:“被黑帮纠缠,很麻烦。”
黑帮生存的土壤恰恰是法制健全的国家,比如刚才,黑帮一见李起援军火力占优,立刻停止犯罪。保安不是警察,不能以武器逼迫对方站住。更别说是持有武器攻击对方。就算警察全部出动把所有光头党逮捕,那也要面临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程序。谁是看客?谁是袭击者?看客无罪,袭击者以造成的危害定罪。加拿大法律不会允许李起等人佩戴自动步枪,手枪对抗几个人足够,但要对抗这样的人海,相当艰难。这是第一次袭击,以光头党韧性,还会有第二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