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诚:“我就问自己,难道我这个推断是错误的?后来我想通了,也许一开始我们就错了,我们的最大错误就是把丁子给排除在嫌疑人名单外。假设丁子是嫌疑人,杀惠子,杀丁女都无所谓,继承的金钱差不多,同时丁子和丁女,丁子和钻石王有很深仇恨,丁子和丁妻也算是仇人,复仇加赚钱。再者为什么目标不是惠子而是丁女呢?原因是,惠子的生活地从日本转变到了A市,而凶手几起案件杀人手法,都是建立在对目标非常熟悉的基础上。惠子生活大转变,他们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去踩点,而惠子被警方保护,踩点行为很可能暴露他们身份。”
苏诚:“只有丁子是凶手的情况下,才符合我提出的逻辑。但是这个假设面临很多矛盾。第一个矛盾,丁子为什么急着杀死自己的母亲。第二个矛盾,丁子和其妻子已经很久没联系,很少联系,并且是在丁海死亡之前就很少联系,如果没了丁子的妻子帮助,丁子有那能力直接连线塘鹅而不会被我们发现吗?毕竟这个案件,雇主和凶手之间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。我们看到凶手几次行动都非常熟悉被害者,踩点踩这么细,非常少见,我认为一定是某人出卖了受害者的信息。”
苏诚道:“基于以上理论,丁女的舅舅并不了解丁子的母亲,丁妻和其父母,丁女虽然了解,但是丁女舅舅是主谋,丁女是不知情的。惠子呢?更不可能了解丁家继承人的细节。所以我认定丁子是凶手,当然,我们必须找到两个矛盾的答案。在此之前我建议先验证我的理论正确性,拘捕丁子进行审讯。我和光头聊过,假设丁子是凶手,丁子在被保护对象突然转变为阶下囚的情况下,心理防线会非常紧张和脆弱,我们很容易读出信息。难题是,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完全不够拘捕丁子的资格。”
张副慢慢点头:“你意思就是找个人背锅,拘捕丁子,进行审问,确定你的理论是不是正确的。假设是正确的,那么我们就对丁子进行深挖,解决丁子是雇主的两个矛盾,就有可能破案。假设是错误的,那基本可以排除丁子的嫌疑,同时推翻苏诚你的逻辑理论,从而支持左罗的理论成立。”
“是这个意思。”
张副道:“苏诚你特意邀请我单独参加你们七组会议,我就知道不对劲。这个办法是相当快捷有效的,但打了擦边球,按照规定我们只能请丁子做笔录或者配合调查……行啊,既然苏诚你有这想法,刑事拘留通知书我来签。”刑事拘留通知是警方可以发出的强行控制嫌疑人的一种方式。警方是无权发出逮捕通知书,逮捕令是检察院发出,一般来说,一旦发出逮捕令,就代表证据基本齐全,结束本案侦查和调查,人员移交检察院,等待起诉。刑拘一般是三天,有必要可以申请延长到七天,最长三十七天。
张副道:“就目前你们掌握的东西,最多三天,不可能延期,否则律师团会弄死我们。三天是擦边球,超过三天就是犯法。我看应该没我的事了吧?”
苏诚微笑:“慢走。”
张副起身走人。
苏诚目送其离开,并且关门,道:“据说张副刚上任被局长骂了。”
宋凯了解八卦:“是,按照规定,副局长必须有一套正装,随时面对媒体。在上班期间,着装都有标准。又据说局长对张副说:在其位,就要受其约,你拿着厨师长的薪水,却穿着服务员的衣服,合适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