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莹坐在沙发里身子前倾,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纸。纸上写了几行字,字迹清秀却有点凌乱,有些地方还有划掉重写的内容。
她写了划划了写,最后实在纠结,就托腮沉思。思考的时候一不小心套在后面的笔帽就塞到了嘴边。她自己还没察觉,很自然地咬了两下,以缓解此刻的压力。
却不料曾明煦的声音立马响起:“别咬笔,坏习惯改不掉是吗?”
司莹上学的时候就有咬笔的习惯。听课咬做作业也要咬。她的很多笔都不是写坏的,而是叫她给咬坏的。
因为这个她笔袋里常常备着各种笔,都是妈妈给她准备的,五彩斑斓特别漂亮。她自己不清楚那些笔的价格,班里却有女生对品牌型号了如指掌。
于是本就不喜欢她的那些人就拿这个事儿挤兑她,话里话外酸她有钱人大小姐生来不知民生疾苦。天天咬坏一堆笔。
时间一长隔壁班的也来看她,以为她是什么品种稀有的名贵猫狗,还能有那么锋利的牙口。
司莹那会儿后知后觉,一直到后来听说曾明煦把背后叫她小野猫说要虐猫的男生给收拾了,她才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竟惹出这么多事来。
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注意,尽量不再去咬笔。但多年的习惯改起来也没那么容易,于是某天在她实在苦恼的时候,曾明煦带着某样东西来她教室找她。
他也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俩,就这么坐到了她前面男生的座位上,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老干妈搁到她书桌上,又将她的笔从笔袋里倒出来,然后一支支地替她在上面涂上一层辣椒油。
司莹吃辣的本事就是从那时候被他培养出来的。
她的思绪从老干妈里抽离出来,转头看一眼曾明煦。他看起来已经写完了的样子,笔随意地搁在耳朵上,正盯着手里的纸瞧。
司莹就好奇拿过来看:“你都写完了,这么快?”
然后她就愣住了。
那上面有两个人的笔迹,一个是她刚才帮他列的选项,一项是优点一项是缺点。曾明煦在优点那一栏就写了三个字:帅、有钱。
而缺点那一栏更狠,直接就一个字:无。
难怪他能写这么快。
“你怎么就写了这么点?”
“不对吗,还有什么别的可写?”
司莹忍着没发脾气:“优点先放一边,我们来说说缺点吧。你当真就一个缺点也没有?”
曾明煦气笑了:“怎么优点就放一边了?”
“你的优点比较明显,也不需要讨论了。至于缺点……”
“你说几个我听听。”
司莹还真就搜肠刮肚地开始想起来。她跟曾明煦相处比较多的还是从前,免不了就要回忆一波学生时代的往事。结果她想了半天,也只想到一个:“你这个人爱打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