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生活向来比较单调,最多就是和朋友聚聚餐。这么一本正经地穿礼服做头发,然后挽着男朋友的手走进流光溢彩的宴会厅,被介绍给各类不相干的人,想想都觉得有点麻烦。
她小声地嘀咕道:“很重要吗,能不能不去?”
“也不算很重要,圣诞酒会罢了,别的公司办的,老总大概有项目要和我合作,所以请我过去了,你要真的不想去的话,我也不会勉强你。不过,和我结婚后,这种场合还是避免不了的,姚老师,你难道准备一辈子都不出席吗?那我是不是要去租个女伴,好应付以后这种层出不穷的场合?”
姚锦之忍不住乐了:“你还用得着租吗?现在下车去招招手,一定会有上百个女人冲过来,表示免费当你的女伴的。说不定你想收一个小时五百,也会有傻女人上钩的。”
“那倒是,这样的傻女人,我也不是没碰上过。”
姚锦之被他这句话踢到了铁板,仔细想想还真的就是这样,不禁哑口无言。两人吃完饭各自回家。姚锦之最近忙着工作,很少去叶随风那里,用她的话来说,所谓一心不能二用。要是跟叶随风回了家,就不可能安安心心工作到深夜了。像叶随风这样的男人,只要把上衣一脱,她整个晚上,大概就要泡扬了。
第二天上班的时侯,姚锦之偶尔想到这个事情,禁不住就要脸红心跳。她觉得,自己真的是越来越色了,以前没觉得,现在被叶随风一开发,全身的潜力都被开发出来了。果然,人真的是神奇的生物,身上总隐藏着一些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无穷威力。
姚锦之突然觉得,像叶随风这样的男人,真的需要好好看紧了。天知道这世上有多少双正盯着他,准备找个机会将他一举拿下。像今天晚上那种所谓的酒会,还真是下手的好机会。多少狗血的桥段,都是在那里上演的。又有多少痴男怨女,是在那种地方相遇的。
酒会,简直就是给言情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开展恋情最好的机会。姚锦之觉得,自己作为一个正牌的女主角,在这种时候居然公然让出这个位子,实在太不应该。更何况,她男朋友可不是一般的歪瓜裂枣,她若不要,有的是人要。
一想到这一点,姚锦之就忍不住打了个冷颤,脑子里突然出现了那个精美的,还摆房间里的礼盒。虽然她昨天并没有答应叶随风参加酒会,但衣服她还是收下了,回家时还特意试了试,效果相当好,真是令人十分满意。叶随风大概怕她会冷,还很体贴的加选了一件毛皮披风,让她在保持风度的同时,也可以保有温度。
多么体贴入微感天动地的男朋友啊。这样的男人要是一不小心错过了,估计会一直后悔到下辈子的。
于是,她迅速地结束了手头上的工作,搭车赶回家里,套上那件礼服,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。不得不承认,她好像是有点太瘦了,叶随风抱她的时候,有时侯会开玩笑说,说自己就像抱着堆骨头,所以总是劝她多吃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