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平生头—遭。”叶随风给了她一个微笑。他从小到大,别说做饭,就连袜子也没洗过一双。小的时侯父母离婚前,家里有佣人,他什么都不需要做。长大了,父母离婚了,他也独立了,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赚外快,吃饭就下馆子,衣服就送洗衣房,家里还雇着钟点工。这种劳心劳神的事情,他向来不管。
他们家那厨房干净的,就像不住人—样。哪象姚锦之家的厨房,处处透露着生活的气息,倒显得更有人情味。
姚锦之听到叶随风的回答,更为疑惑,“那你用刀怎么这么熟练?一点儿也不像个生手。”
“以前在大学的时候,选修过解剖学,玩过—阵子手术刀。本来也曾想过当个主刀医生什么的,后来兴趣变了就改行学心理了。”
难怪他玩刀的样子就像个杀人魇,解剖那块排骨有条有理,手法利落得吓人,就算是—般的家庭主妇,也做不到他这样的境界。那双漂亮修长的双手,跟那把老旧的有点粗犷的切菜刀配在—起,还真是有—种不协调的美感。
叶随风切完排骨,就看到姚锦之表情有些呆滞的望着自己的双手,忍不住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,“哎,回魂吧,口水都要滴下来了。”
姚锦之明知道他在逗自己,还是下意识地去捂自己的嘴巴,然后看到叶随风眼里狡黠的笑容,才算反应过来,瞪了他一眼道,“好了,切完了,你出去吧,接下来的事情我自己能解决。
叶随风对做菜真的是—窍不通,他连泡面都泡不好,也就听话的离开了厨房。虽然帮不上忙,也不能留在那里捣乱不是,这是他做人的原则。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,绝对不托大,不自以为是,不班门弄斧,免得到最后,既出丑,还给人添麻烦。
叶随风出去后,帮着叶铭把散乱的客厅整理好,顺便又去了趟洗手间,洗掉了脸上手上的血迹,梳理了一下头发,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衬衫扣子一直大开着,从上到下有三颗扣子没扣上,露出了大半的胸膛,倒是愣了一下。
刚刚自己就是这样,在厨房里帮姚锦之切排骨的?她好像没什么不良反应,这么说起来,她应该不讨厌男人,至少不讨厌男人的身体。叶随风觉得,自己在无意间,似乎又掌握了一些有意思的讯息。
姚锦之虽然不是他的病人,但他却喜欢揣摩对方的心思。通常那些主动来找他的,问题都好解决。像姚锦之这样的,越是不肯说,越是想藏着的,才越具有挑战性。
他也不太清楚,自己这算是什心理在做崇。难道说,这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病?姚锦之对他来说,算是一个小小的挑战,虽然这块骨头并不难啃,他却啃的有滋有昧的,一点儿也不着急,就像刚刚切那块排骨那样,先找着纹理,再下手,实施起来就会事半功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