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黄霞和汪杰、况明构成了一种实质上的参照。”花崇问:“赵队,你们之前做过侧写吗?”
赵樱说:“我们认为凶手可能是健壮的男性。”
花崇说:“那现在呢?”
赵樱沉默了会儿,“男性的可能性还是更高,但凶手是女性也不是不可能,或者是比较瘦弱的男性。黄霞身上的挣扎伤非常明显,凶手虽然最终勒死了她,但这个过程显然不轻松。如果是非常健壮的男性,黄霞也许挣扎不到这个地步。”
“凶手是相对强壮的女性,或是较为瘦弱的男性——这可能就是他不愿意让我们知道的事。”花崇从座位上站起来,双手插入裤袋。
此时天寒地冻,但室内开着空调,开会之前他就把外套脱了,现在上身穿着的是一件浅灰色布纹衬衣。
“我有一个疑问,假如这3起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人,他在黄霞的尸体旁放下筷子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花崇说:“在时间线上,黄霞是第一名被害人,在杀害她之前,凶手是不是已经锁定了汪杰和况明?并且清楚自己必须借助电击,来杀死汪和况?他早就想到需要用筷子来掩饰电流斑,筷子既是他的‘签名’,也是他不可或缺的作案工具?那他为什么不把筷子插在黄霞身上?”
赵樱思考须臾,“如果插在黄霞身上,那这一套‘签名’就更加流畅,我们今天也不会因为筷子插还是没插,而找到电流斑、做出被害人和凶手的体型对比……所以凶手在杀害黄霞时,也许并没有锁定汪杰和况明?更没有意识到勒死他二人对他来说非常困难,必须借助电击?”
花崇说:“从逻辑上来讲,确实应该这么理解。那么出现在黄霞身边的筷子可能就是单纯的‘签名’,到第二次作案时,凶手发现正好可以利用这个‘签名’。有时我们在侦查连环凶杀案时容易掉进一个误区——看到和现场格格不入的,连续出现的东西,就认为必然是‘签名’,而‘签名’就是连环凶手的挑衅,扬武扬威,没有实质意义,凶手也许利用的正是这一点。”
赵樱点头,有些自责,“我确实掉进这个误区了。”
花崇又说:“但我刚才的推断,都建立在一个前提条件下——3起命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。”
赵樱愣了下,“何若跟我说,你们好像不认为这3起案子应该并案。”
花崇笑了笑,缓和此间紧张的氛围,“我们刚来,和小何交流时,裴情的尸检结果还没出来,我对3起案子的了解也比较肤浅,并案还是不并案,我都不便下结论。只是在并案与否上,我向来比较慎重。”
赵樱说:“我明白,并案确实必须慎重。我也接触过一些看上去像连环凶杀案的案子,结果并下来查到最后,凶手根本不是同一个人。但这次的案子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