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都是楚潮生对他说比较多。
他嘴挺笨的,有时候刻意说出的情话,又被嫌弃油腻。
唯一拿得出手的,可能就是那本还没印出来的108封情书吧。
傍晚,xxx大酒店。
二楼,熙熙攘攘全是人。放眼望去,感觉当初大半个中文系的同学都到齐了。
温澜走进去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,“怎么有这么多人?”
朱胥:“正常正常,这次在B市的老同学都来了,免费的五星级自助大餐,谁不馋啊哈哈哈哈。”
当然朱胥是开玩笑的。大家不可能为了一顿饭特意过来。
主要他们当初都是B大的高材生,多年以后再重逢相遇,这么好的人脉资源,傻子才会任由它从手指头缝中溜走。
更何况这次聚会的重头戏——刚拿过日本北斗文学奖的闫绯栎也会来。
这次足足大几万的餐费便是由闫绯栎全程赞助。
不夸张的说,闫绯栎是他们这一届中文系里最出息的人了。
他大学毕业后便前往日本考研留学,后移民定居,开始写悬疑小说。他以一个中国移民者的身份,居然能拿下日本含金量相当高的北斗文学奖,实力确实不可小觑。
两人一走进去,就像一滴水落进海里,没有引起任何动静。
实在是大厅里的人太多了,大家聊起天来沸反盈天,不大声点都听不到身边的人在说什么。
倒是离温澜比较近的几个人,认出了他。
“温澜!想不到他也来了诶……”
“他还是跟大学那时候一样帅,一点没变。”
“我老婆是他粉丝!”
“你说我现在上去跟他要微信他会理我吗……”
类似的话语声不断钻入耳膜。
朱胥转头看着温澜,悄声说:“爽不爽?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感觉。以前你读大学时这些人可特别看不起你。”
温澜:“……我没啥感觉。”
毕竟他又不是原主,不能感同身受打脸的快感。
温澜只依稀记得文里也有原主参加同学聚会的情节,他打扮得格外光鲜亮丽,手上戴满了金戒指,就为了向昔日旧同学炫耀他和楚总结婚,现在变成了有钱人。
只是原主最后却被闫绯栎给狠狠鄙视了。
【原文:“你身为B大中文系的学子,现在却以娶了楚总跻身上流阶级为豪?你自己有本事吗?”闫绯栎看不惯温澜的炫富作风,冷冷开口嘲笑。
温澜一愣,因为他自己确实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本事。
他本质上就是个月薪四千五的语文老师。
在这堆凭借自身能力年薪几十万、甚至百万的老同学面前,他就像菟丝花一样可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