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材上的差别,导致她把短袖T恤穿出中袖的效果,那条裤子也是的,裤脚被她挽了好几道,白嫩嫩的脚丫子从宽大的裤口伸探出来,十个脚趾甲上都涂了星空蓝的甲油,自带钻石闪光颗粒,很炫也很潮。
在黔城的时候都没有,应该是这次回来后才弄的。
重霄一眼扫去,看到了,暗暗笑话说不愧是明珠岛时尚博主。
这会儿博主穿着他的衣服,微微交错的双脚缩在身前,习惯性的用手环抱着,放下那头蓬松的长发,自然垂在身后,凸显得那张巴掌大的瓜子脸更小了。
经过那一小段暴雨中忐忑不安的夜路,此刻的她已然放松下来,任由肩膀下垂,昂着下巴,睁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,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看。
哪里钻出来的小精灵?
重霄被心里有点儿傻缺的想法逗乐了,嘴角向上一翘,露出个十分之惬意的表情。
时舟会错了意,以为他在笑话自己,闷闷的怨念说:你的衣服都不好看。
言下之意:穿得不好看,不是我的问题。
重霄也没get到她的意思,从床底下拉出根板凳在她面前坐下,看着她,顺口接道:你是小仙女,穿什么都好看。
时舟:
脸红了,耳根也是。
见她眨巴着眼睛,把视线移开,重霄一愣,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。
不过,没关系,这样挺好的。
是个美丽的错误。
他就像个十六岁的少年,一小时前冲出医院时有多紧张,那么此时就有多愉悦。
理智和冷静在情感爆发的时刻根本发挥不了作用。
这本就是一件不讲道理的事。
已经能被一些小姑娘称为老男人的二十六岁的重霄,依旧能感受到自己十六岁的心跳,当时舟出现在医院外并向他走来的那刹,他确定了心意,不再为此做出任何动摇。
眼下,他只需要确定最后一件事
问你个问题。重霄把凳子拉近些,弓起一张宽阔结实的背,凑近时舟,那天你说觉得我们很合适,想过一辈子。我想知道,你说的一辈子,和你想要跟于思洁、闫一宁他们一辈子的在一起,一样么?
如果是一样的,那么这个告白就不能成立。
时舟也保持着环抱双膝的坐姿,向他凑近去,不解地问:你在怀疑什么?
怀疑你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长,以及,你对我的感情定位错误。原谅重霄只是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,无法读懂天才的内心。
他需要一个肯定的回答。
时舟盯着他,眉心逐渐聚拢,拧出显而易见地、恼火的褶皱。
我知道什么是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