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至于吗?”明恕不解,“实在想拍照,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家人朋友帮忙?实在不行直接请摄影师也行啊。像素高一点的手机,最普通的单反,随便一台设备也能拍。”
“但事实就是,她没有请亲友,也没有请摄影师,固执地站在街拍爱好者们面前,希望成为他们镜头中的风景。”萧遇安又指向另一个方向,“而且她不是唯一一个,那个穿浅灰色改良西装的人看到了吗?她也在广场上待挺久了,但没有街拍者跟她搭讪。刚才有个和她着装类似的女士被围着拍,她一直站在不远处观察。”
明恕问:“她们这是什么心理?”
“很好理解。”萧遇安说:“她们并不是渴望被拍照——拍照在现在这个时代太容易了,自拍、朋友帮拍,朋友不在身边,还能请路人帮拍。她们渴望的是,自己的风采进入街拍爱好者的视线。对她们而言,这等于自己的美被认同,会因此产生极大的满足感。”
明恕皱着眉,“……但有很多人厌烦街拍。”
比如文尧。
再比如特警支队的警花小允。
“有人厌烦,必然有人热爱。”萧遇安说:“不喜欢街拍的人被强行拍照,喜欢街拍的人因为自身条件不足而不受青睐,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引起仇恨。”
明恕道:“也就是说,这类人也可能是杀害罗祥甫的凶手?罗祥甫只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,多次忽视甚至拒绝过不那么漂亮的人,打击了这人的自尊心,因此被杀害?”
“人心诡谲,任何行为都可能激发不满和怨恨,不能排除这种可能。”萧遇安站起来,“不过这只是今晚收获的一个小细节小思路。”
“要走了?”明恕赶紧将奶昔喝干净,“再坐一会儿吧,反正还早,不如再观察一会儿。”
萧遇安已经拿起了明恕丢在桌上的手机,放在自己裤袋里。
明恕以前因为大意,将手机和钱包落在了餐馆。后来萧遇安就养成了习惯,要么提醒,要么直接自己收起来。
“你以前不是说,想和我来这里吃一顿西餐吗?”萧遇安声音沉沉的,“晚高峰时间过了,现在去,应该不用排队。再晚的话,你想吃的菜可能就没了。”
明恕惊讶,“你想带我去吃西餐?”
你记得我说的话?
萧遇安笑,“我去重案组找你时就已经说过了,今晚约会。”
明恕立即站起来,“我以为只是来工作!”
“不止工作。”萧遇安温声说:“工作完了也该放松一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