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家人倒是了然於心,只覺得蘇彌肯定是在證明上做了手腳,打死他們也不相信這瘋丫頭沒病,要是對方沒病,那精神病院都可以解散了。
不過他們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出來拆台,不管怎麼說蘇彌代表的是蘇家的臉面,萬一官司輸了,對他們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,況且這齊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。
「不可能!原告發病也不是一回兩回,之前就有許多目擊證人親眼看到!」被告律師頓時提高聲音。
齊勻坐在那不由閉上眼,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會在一個瘋女人身上栽跟頭。
隨著一個證人上來,每個人都認出這是舟遠集團的副總,看起來對方這時候已經決定站隊齊家那邊了。
「這位證人也曾參加過那場訂婚宴,並且位置距離原告十分近,且親眼看見原告毫無預兆掀了桌子,並且暴揍我當事人的弟弟,這不是精神病是什麼?所以我有理由懷疑這張檢測證明的真實性。」被告律師振振有詞道。
蘇彌面無表情道:「我為什麼掀桌子打人?這個應該問被告的弟弟,喔,各位陪審員可能還不清楚,我的妹妹原本和被告的弟弟是指腹為婚青梅竹馬,可是被告在自身有未婚妻的情況下,還勾搭我的妹妹蘇軟軟,我們蘇家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,試問,誰在這種情況能忍得住滿腔怒火?」
聽到這話,陪審團也是吸了口氣,縱然知道這個案子複雜,但沒想到會這麼錯綜複雜。
「當天被告的弟弟多次出言挑釁侮辱,口口聲聲稱我惡毒,說我欺負蘇軟軟,我都一再忍讓,誰料他變本加厲,我才忍無可忍給了他一點教訓。」
「我更加不理解的是,男性在大庭廣眾之下打人這就屬於口角糾紛,為什么女性打人就會被人看成精神病?難道我們女性就天生應該忍氣吞聲嗎?」
「對,我是打了他,但那也屬於他主動尋釁滋事,另外我還踢了被告一腳,那也是出於實在無法忍受這種渣男吃著碗裡看著鍋里的,被告可以告我打人,我也會按價賠償,但是給人扣精神病這種帽子難道不也是一種誹謗嗎?一旦外界認為我有精神病,今後我和繼承家業將徹底無緣,其中的損失被告可以負責嗎?」
整個法庭寂靜一片,被告律師也只覺得汗流浹背,他們準備的有利證據現在通通被原告推翻,這對他們來說是極其不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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