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爭來到竹泉市後第一次進入北頁分局,過去的習慣使然,下意識就給正在加班的刑警們點了宵夜。
眾人起初並不知道是誰點的宵夜,送到手上便吃了,孔兵吃完去丟盒子,大聲問是誰這麼慷慨,大家你看我我看你,最終目光聚焦到一直沒說話的陳爭身上。
誰都不是,那就只能是他了。
得知宵夜是陳爭點的,孔兵五官都僵住了,那反應精彩得陳爭有些想笑。
「不用謝。」陳爭迅速把話題拉到案子上,「我帶回來的那個手機上有沒有什麼發現?」
孔兵從其他隊員口中聽說了陳爭找到手機的事,盯著他看了會兒,吐出一句:「謝謝。」
陳爭略挑眉。
孔兵叫來技偵隊員。技偵隊員在電腦上展示曾燕手機里的數據。這個手機裡面沒有近期支付記錄,相冊里有大量自拍照,這和她給人的印象不大一致。手機最早使用是五年前的3月,在那之前的照片是從上一個手機拷貝而來。所有人物照都只有她一人,沒有與親朋好友的合照。
陳爭問:「沒有她爸的?」
技偵隊員搖頭,「可能曾經有,但刪除時間太長的無法恢復。這些是我恢復的,這四張正好是4號晚上刪除。」
四張照片裡,有一張是個陌生女人,二十多歲的年紀,眼睛很小,穿著睡衣,背景是在曾燕的臥室。她沒有看鏡頭,像是偷拍。
照片數據可以看到,這張是8月10號晚上所拍。其餘三張都沒有人,是當天超市的水果價格。
陳爭支起下巴,如果是偷拍,曾燕為什麼要偷拍這個女人?她和在曾燕家中留下DNA信息的是同一人?在8月10號之前和之後,手機里都沒有其他拍攝記錄,說明曾燕很久不用這個手機,為什麼當天用到了?10月4號,曾燕遇害當晚,照片被刪除。假如照片中的女人和曾燕被害有關,應該是兇手為了抹除信息而刪除照片。但很顯然,兇手根本不知道手機的存在。
只能是曾燕自己刪的。
考慮到手機被藏在難以被發現的地方,這也許是曾燕留給警方的訊號——她知道自己一定會出事,所以刪掉照片,萬一兇手發現了手機,短時間也看不到被刪除的照片是什麼,而如果是警方發現了手機,通過技術手段就能還原照片。
那麼照片上的這個女人就是至關重要的線索。
孔兵分配好了天亮後的任務,尋找照片上的女孩是重點,另一邊,還要繼續在小區做走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