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她們同在一個文具店,她手臂上掛著小籃子,裡面裝著各種做手帳用的膠帶、貼紙,還有幾個盲盒。余貞笑買了什麼她沒看清。余貞笑也認出了她,沖她笑了笑。以前的不愉快仿佛已經在時光中消逝,細細想來,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。她們簡單聊了幾句,她問余貞笑在哪裡念書,余貞笑說也是在十中。
陳爭略微驚訝,「她也在十中?」
周汐有點困惑,「她是這麼跟我說的,也沒有說班級,但是我從來沒在學校里看到她。對了,那天她也沒有穿校服。我不明白,她為什麼要拿我的學生證,為什麼要模仿我?」
因為你們曾經是一路人,至少她心裡是這樣想的,但是你的改變讓你變得耀眼,她的改變卻暴露了她的缺點,你越走越遠,越走越順,她被留在了原地。
陳爭已經有了大致的判斷,本想在蘭竹巷排查,但時間實在是太晚了,他將周汐一家人送回去,又通知值班的刑警留意周汐的安全。
凌晨,陳爭待在北頁分局,手中拿著玩偶,玩偶說不上醜陋,但是五官湊在一起,給人一種怨氣十足的感覺。如果狐面女人的確就是周汐說的余貞笑,五官是她的痛點,她製作這些玩偶,是在發泄自己的憤怒嗎?
但是從目前來看,她售賣玩偶確實是在幫助虹花福利院,副院長趙虹芳對她評價很高,她除了盜用周汐的身份,似乎也沒有傷害周汐什麼。唯一的例外是劉溫然,但她知不知道收到自己玩偶的女生失蹤了?她有沒有可能只是被人利用?
陳爭閉上雙眼,這些都得找到余貞笑再做判斷。
天一亮,偵查立即展開,孔兵派人來到十中,查余貞笑在哪個班級。教務處卻說,根本沒有這個人,不是現在沒有,是從來沒有。
她騙了周汐,她並不是十中的學生。
蘭竹巷,陳爭已經站在余貞笑的家門口,但門上和門外置物架上的灰塵暗示著裡面已經很久沒有人居住。鄰居們都還記得余家苦命的母女,「二姐都走多少年了,貞笑書沒讀完,也打工去了。」
陳爭打開門,聞到一股顏料在長期不通風的地方散發的味道。以前的老房子很少有寬敞的,也沒有客廳,外屋裡屋都擺著床。余家外屋的這張床上堆著箱子、棉絮,儼然早就沒人睡,而裡面那張的被子散開著,桌上還放著攤開的書本。陳爭看了看,是講手工染色的書。
書對面有個置物架,上面的東西陳爭很眼熟,是警方正在調查的玩偶。準確來說,是還沒有製作完成的玩偶。它們和外形和警方手上的那些一模一樣,不同的仍舊是顏色和頭髮、服裝等的細節。敏感的人很容易從它們的面部看出惡意。
痕檢師在屋中收集痕跡,陳爭繼續向鄰居詢問余家母女的情況。
余貞笑的母親被這兒的人叫做二姐,做事很勤勞,也很老實。醬料廠要倒不倒時,她就主動離開,自己出去打工了。但老天沒眼,讓這個沒有男人的家庭雪上加霜,她摔壞了腰,沒辦法,只能躺在家裡吃點低保。